無(wu)論你(ni)愿意與否,你(ni)都是一名(ming)談(tan)判者。談(tan)判是生(sheng)活中無(wu)法避免的現(xian)實。你(ni)要(yao)和老(lao)板商量提薪,要(yao)和小販討價還價,要(yao)和家人商定度假目(mu)的地……
常(chang)見的談(tan)判策略(lve)大(da)多屬(shu)于溫(wen)和或(huo)強硬的方(fang)式。溫(wen)和的方(fang)式總是(shi)盡力(li)避免摩擦和沖突(tu),為了(le)達到共識,往往很快做(zuo)出讓步。強硬的方(fang)式則以(yi)戰勝對(dui)方(fang)為目(mu)標,堅守立(li)場,常(chang)常(chang)導致兩敗(bai)俱(ju)傷。
還有第三種(zhong)談(tan)判(pan)(pan)(pan)方(fang)(fang)式,它(ta)既(ji)不溫和(he)也不強硬。“哈佛大學談(tan)判(pan)(pan)(pan)項目”提出了一種(zhong)“原則(ze)談(tan)判(pan)(pan)(pan)方(fang)(fang)式”。這種(zhong)談(tan)判(pan)(pan)(pan)方(fang)(fang)式根據事情本身(shen)的是非曲直(zhi)尋求解(jie)決方(fang)(fang)案(an),強調把人和(he)事分(fen)開,著眼于利(li)益(yi)而不是立場,當雙方(fang)(fang)利(li)益(yi)發生沖突(tu)時,讓談(tan)判(pan)(pan)(pan)結果基于某些(xie)客觀的標準。
“原則(ze)談判方式” 不需要裝腔作勢,也不需要耍花招。它(ta)可以幫助我們得到想要的東西而又不失風度,讓我們公平(ping)有理(li)的同時又能保護自(zi)己不被對方利用。
羅杰·費(fei)希(xi)爾,哈佛(fo)大學教(jiao)授,“哈佛(fo)談判項目”主任;同時供職于沖突(tu)管理咨(zi)(zi)詢公司(si)和劍橋(qiao)沖突(tu)管理咨(zi)(zi)詢集團,為眾多(duo)的政府(fu)部門、企業和個人提供談判咨(zi)(zi)詢服務(wu)。
威廉·尤里,國際談(tan)判協(xie)作(zuo)組(zu)織顧問,“哈佛(fo)談(tan)判項目”創立(li)者(zhe)(zhe)之一,曾在(zai)哈佛(fo)商(shang)學院為企(qi)業家、工會(hui)領導者(zhe)(zhe)和政府官員講授談(tan)判課程。
布魯斯·巴頓,“哈佛談(tan)判項(xiang)目”副(fu)主任,曾創辦過兩家致力于談(tan)判培訓和咨詢的顧(gu)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