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xue)院現有省(sheng)部級(ji)骨干(特色)專(zhuan)業(ye)10個,省(sheng)級(ji)精(jing)品(pin)資(zi)源(yuan)共享(xiang)課(ke)和(he)精(jing)品(pin)課(ke)程11門,省(sheng)部級(ji)技術(shu)協同創新中心3個,省(sheng)級(ji)實驗教(jiao)學(xue)示范中心1個。
學(xue)(xue)院蘭州新區(qu)職教(jiao)園(yuan)區(qu)新校區(qu)規劃用(yong)地1052畝,總建筑面積28萬(wan)平方米,總投資12.59億(yi)元。學(xue)(xue)院主要建筑包括(kuo)圖(tu)書館、行政樓(lou)、公共(gong)教(jiao)學(xue)(xue)樓(lou)、實訓樓(lou)、學(xue)(xue)術報告廳(ting)、學(xue)(xue)術交(jiao)流(liu)中心、學(xue)(xue)生(sheng)宿(su)舍(she)、后(hou)勤樓(lou)、食堂(學(xue)(xue)生(sheng)街)、風雨操(cao)場等共(gong)31座(zuo)建筑。
新校區具體規劃和布局(ju)總體為(wei)“兩(liang)軸一核心(xin)六區一環族群式”結構。兩(liang)軸即(ji)(ji)東(dong)西向禮儀軸線,南北(bei)向學術(shu)軸線;一核即(ji)(ji)兩(liang)棟(dong)公共教(jiao)學樓、六棟(dong)實(shi)訓樓合圍(wei)圖書館形(xing)成校園核心(xin);六區即(ji)(ji)校前禮儀區、南北(bei)生活區、教(jiao)學實(shi)訓區、體育運動區、對外交流區,六個區域均圍(wei)繞圖書館核心(xin)布局(ju),與(yu)核心(xin)緊密聯系(xi);一環即(ji)(ji)環繞校園的9米寬車(che)行(xing)主環路(lu),主環路(lu)順應(ying)學院內(nei)地形(xing)地勢(shi)和周邊城市道路(lu)走向,曲折有致,順暢聯通各功能區。
學(xue)(xue)院設(she)有公(gong)路(lu)橋(qiao)梁系、交通(tong)測(ce)繪系、汽車與筑機工(gong)程(cheng)系、管理(li)工(gong)程(cheng)系、信息工(gong)程(cheng)系、基(ji)礎教(jiao)學(xue)(xue)部(bu)、思(si)政教(jiao)研(yan)部(bu)、繼續教(jiao)育中(zhong)心等5系2部(bu)1中(zhong)心,開設(she)了道路(lu)橋(qiao)梁工(gong)程(cheng)技術、汽車運用(yong)技術、物流管理(li)、計算機應用(yong)技術等37個專業(ye)。學(xue)(xue)院設(she)有國家第24職業(ye)技能(neng)鑒(jian)定(ding)所(suo)以及特殊工(gong)種(zhong)技能(neng)鑒(jian)定(ding)站,共有9個鑒(jian)定(ding)工(gong)種(zhong),每(mei)年培訓各(ge)級各(ge)類(lei)人員3000余人次(ci)。學(xue)(xue)院設(she)有蘭州路(lu)通(tong)工(gong)程(cheng)咨(zi)詢公(gong)司、甘肅匯通(tong)公(gong)路(lu)工(gong)程(cheng)試驗檢(jian)測(ce)中(zhong)心,開展(zhan)公(gong)路(lu)工(gong)程(cheng)設(she)計、施(shi)工(gong)、監理(li)、試驗檢(jian)測(ce)等業(ye)務(wu),與教(jiao)學(xue)(xue)工(gong)作相得益彰,推動了產學(xue)(xue)研(yan)結合,為學(xue)(xue)生提供了廣闊的實訓場所(suo)和(he)就業(ye)平臺(tai)。
學(xue)院現有教(jiao)職工近500人(ren),有省級教(jiao)學(xue)團(tuan)隊7個(ge),省部(bu)級教(jiao)學(xue)名師(shi)和教(jiao)學(xue)能手7名,省級職業教(jiao)育(yu)名師(shi)工作室3個(ge)。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he)考(kao)生的合法權益,確保考(kao)試招生公(gong)平公(gong)正(zheng)和(he)規范(fan)有(you)序,根據《中華人(ren)民(min)共和(he)國教育(yu)法》《中華人(ren)民(min)共和(he)國高等教育(yu)法》《國務院關于(yu)印發國家職(zhi)教改(gai)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甘肅省有關規定,現(xian)結合學院實(shi)際情況,特制訂(ding)本(ben)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he)、綜合(he)評價、擇(ze)優錄取”的原(yuan)則,并接受紀檢監(jian)察部門、考(kao)生、家(jia)長以及社會各(ge)界(jie)的監(jian)督。
第三條 學院中文名稱為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中文簡(jian)稱甘肅交(jiao)職院;英文名稱為(wei) Gan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英文縮寫 GSVCC。
第四條 學院法定住所地為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邱家灣128號。學(xue)院現(xian)有兩(liang)個校(xiao)(xiao)區(qu),安寧校(xiao)(xiao)區(qu)位于蘭州市安寧區(qu)邱家灣(wan)128號,雁灘校區位于蘭州市(shi)城關區雁灘路3918號。另外(wai),學院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經甘肅省人民(min)政府批(pi)準在蘭州新(xin)區職(zhi)教園區建設新(xin)校區。
第五條 學院是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專科層次的高等(deng)職(zhi)業技(ji)術學校,實施全日制高等(deng)職(zhi)業技(ji)術教育,隸屬甘肅省教育廳管理。
第六條 學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xiang)為(wei)指導(dao),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fang)向,全面貫(guan)徹黨(dang)和國(guo)家的教育(yu)方針(zhen);堅(jian)持(chi)以(yi)人才培養為中心(xin),以(yi)立德樹(shu)人為根本任務;堅持(chi)“立足交(jiao)通(tong)行業,推動校企(qi)融合,服務區域經濟,打造(zao)技能(neng)人才”的辦學定位(wei),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培養(yang)職業化程度高(gao)、適應性強、有一定發(fa)展潛力和能(neng)力的專業(ye)技(ji)術技(ji)能(neng)人才。
第七條 學院辦學層次為專科學歷三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第八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mian)領導,討(tao)論和決定招生(sheng)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gou),在學院招生工作領(ling)導(dao)小組的領(ling)導(dao)下,負責學院招生(sheng)的日常工作(zuo)。
第十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根據需要組建赴各市(州)的招(zhao)(zhao)(zhao)生(sheng)(sheng)宣傳組(zu),負責協(xie)助招(zhao)(zhao)(zhao)生(sheng)(sheng)就業(ye)處(chu)在各市(州(zhou))開展(zhan)招(zhao)(zhao)(zhao)生(sheng)(sheng)宣傳、咨詢等工作。
第十一條 招生工(gong)作在學院紀(ji)委的(de)監督(du)下進行。
第十二條 普通應往屆高中生畢業生通過綜合評價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國(guo)統一考(kao)試(shi)報(bao)考(kao),中等職業(ye)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籍(ji)的應往屆畢業生(sheng)可(ke)參加中職(zhi)升學考試報考和轉段升學考試。高職擴招專項(xiang)對象按照國家(jia)和上級有關(guan)政策(ce)執行(xing)。
(一)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省內普通高中學業水(shui)平測(ce)試成(cheng)績的(de)應往屆畢(bi)業生可(ke)參加普通高(gao)中生綜合評價錄取。學院設有(you)普通高考招(zhao)生計(ji)劃省份的應往(wang)屆畢業(ye)生可參加普通(tong)高校招(zhao)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
(二)符合我省報名條件、具有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xue)(xue)校)學(xue)(xue)籍的應(ying)往屆畢業生可參加中職升學(xue)(xue)考(kao)試錄取(qu)。
非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籍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不得參加中職升學考試錄取。與學院(yuan)簽訂轉段(duan)培(pei)養協(xie)議的中職(zhi)學(xue)校的學(xue)生可以(yi)報考。
第十三條 學院嚴格按照甘肅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的(de)標準收取學費和(he)住宿(su)費。
第十四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jin)、國(guo)家勵志獎學金(jin)、國(guo)家助學金(jin)、專(zhuan)項獎學金(jin)、社會(hui)獎學金等(deng)多項獎助措施,以激勵學生(sheng)更好地完成學業(ye)。
第十五條 學院每年評定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及(ji)學習單(dan)項獎。
第十六條 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國家助學貸款(kuan)、生源地助(zhu)學貸款(kuan)、甘肅省“雨(yu)露計劃(hua)”、勤工(gong)助(zhu)學等形(xing)式給予資助(zhu)。
第十七條 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和企業(ye)設立一定的專項獎(jiang)學(xue)金及(ji)學(xue)費減免、勤工助學(xue)、社(she)會資助等(deng)方式幫助貧(pin)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保證(zheng)不讓一個貧(pin)困學生因(yin)為生活困難而放棄學業。
第七章 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十八條 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蘭州市安寧區邱家灣128號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xue)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zheng)編碼:730070
咨詢聯系電話(hua):0931-7666911(兼傳真),7673649
電子郵箱:zsjy7666911@163.com
學院網址(zhi):http://www.gsjtxy.edu.cn/。
第十九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qie)徇(xun)私舞弊行為(wei)。紀檢監察(cha)監督電話:0931-7667956
第二十條 學院以往有關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ben)章(zhang)程相沖突,以(yi)本(ben)章(zhang)程為準;本(ben)章(zhang)程公布后若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zhi)區(qu)、直(zhi)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ce)規定不一致之(zhi)處,以國家和上級(ji)有關(guan)政(zheng)策規定為準(zhun);本章(zhang)程適用于(yu)甘肅(su)交通(tong)職(zhi)業技術學(xue)院普通(tong)專科招生工(gong)作,由甘肅(su)交通(tong)職(zhi)業技術學院招(zhao)生就業處負責(ze)解釋。
簡章更新至2020年4月,請以官網為準。
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xue)院教(jiao)(jiao)師主編(bian)、參編(bian),由(you)人民(min)交通出(chu)版社出(chu)版教(jiao)(jiao)材(cai)4部,由(you)甘肅人民(min)出(chu)版社出(chu)版教(jiao)(jiao)材(cai)6部,由(you)蘭州(zhou)大學(xue)出(chu)版社出(chu)版1部;在國家級(ji)核心期刊(kan)發(fa)表論(lun)文6篇,在省部級(ji)學(xue)術刊(kan)物發(fa)表論(lun)文50余(yu)篇;完成科研課(ke)題多項。
1956年,甘肅省交(jiao)通(tong)學校(xiao)創建。
1961年,甘(gan)肅(su)省交通(tong)學校更名為甘(gan)肅(su)省交通(tong)廳技工(gong)學校。
1962年,甘肅省(sheng)交通廳(ting)技工學校撤(che)銷。
1973年,甘(gan)肅省交通廳技工學(xue)校(xiao)復校(xiao)并(bing)更名(ming)為甘(gan)肅省交通學(xue)校(xiao)。
1983年(nian),甘肅省交通干部學校(xiao)創建。
2003年4月,甘(gan)肅省交(jiao)通學校、甘(gan)肅省交(jiao)通干部學校合并升格(ge)為甘(gan)肅交(jiao)通職(zhi)業技術學院(yuan)。
2009年(nian)4月,學校由省交(jiao)通(tong)運輸廳管轄劃轉至省教育(yu)廳。
2017年(nian)8月,學(xue)院入選(xuan)為教(jiao)育部第(di)二批現代(dai)學(xue)徒制試點(dian)單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網,數據截止至2019年6月,請以官網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