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劉易斯(si)出生在路易斯(si)安那州的一(yi)個(ge)貧(pin)困(kun)家(jia)庭,他的父母(mu)用抵押農場(chang)的錢(qian)給他買了一(yi)架鋼琴(qin)(qin),年輕時(shi)和(he)兩(liang)個(ge)堂兄(xiong)弟(di)一(yi)起彈鋼琴(qin)(qin)。隨(sui)后,受到堂兄(xiong)、電臺(tai)音樂(le)以及(ji)當(dang)時(shi)流(liu)行(xing)唱片的影響,他音樂(le)風(feng)(feng)格融合了節奏和(he)布魯斯(si)、布吉-伍吉、福音音樂(le)、鄉村音樂(le),以及(ji)當(dang)時(shi)新興的鄉村布吉的風(feng)(feng)格。離開宗教音樂(le)后,劉易斯(si)開始在俱(ju)樂(le)部里表(biao)演,并(bing)開始接觸(chu)新的搖滾(gun)風(feng)(feng)格。
1954年,灌制了自己的第一(yi)份小樣。
1956年,開始(shi)大量的(de)錄制唱(chang)片,有(you)個人的(de),也(ye)有(you)與(yu)他人合(he)作的(de),他獨具特(te)色(se)的(de)鋼(gang)琴演奏(zou)可以在當時(shi)很多(duo)著名的(de)專輯中聽到;同年,與(yu)他人合(he)作了專輯《百萬美元(yuan)四重奏(zou)》,合(he)作者包括卡爾(er)·珀金斯(si)和約翰(han)尼·卡什。
1957年,開始(shi)憑借單(dan)曲(qu)推(tui)進自己的個人事業(ye)。歌曲(qu)《洛塔-夏金的一切》和《大火(huo)球》讓(rang)他迅(xun)速成名(ming)。這兩首(shou)單(dan)曲(qu)分別在1999年和1998年被選入格萊(lai)美的名(ming)曲(qu)館。
2005年(nian),《洛塔(ta)-夏金的(de)一切(qie)》還被美國國會圖書(shu)館的(de)國家唱片檔案室永久收(shou)藏(zang)。
從(cong)1957年—2006年,一共(gong)發表了(le)47首(shou)單曲,22張(zhang)專輯,獲得(de)14個排(pai)行榜冠軍,擁有9張(zhang)金唱片(pian)。
1986年,入(ru)(ru)選了鄉村(cun)搖滾名人(ren)堂,他和約(yue)翰尼(ni)-卡什、卡爾(er)-珀金斯、羅伊-奧(ao)比(bi)森的作品《Roy Orbison》一起入(ru)(ru)選格(ge)萊美“最經(jing)典的55張專輯”。
2003年(nian),他的(de)(de)唱片《都是致命的(de)(de),沒有充數的(de)(de):選集》在滾石雜(za)志(zhi)評(ping)選的(de)(de)“所有時代最偉大的(de)(de)500張專輯”中名列(lie)242。
2004年,在滾石(shi)雜(za)志評出(chu)的(de)“所有時(shi)代最偉(wei)大的(de)100名藝術(shu)家”中(zhong)他(ta)排名第24。
2005年,獲得第47屆格萊美終生成就(jiu)獎(jiang)。
2006年,專輯(ji)《Last Man Standing》銷量(liang)達到50萬,成為他最暢(chang)銷的個人專輯(ji)。
2007年(nian),獲得(de)搖滾名(ming)人堂的美國音(yin)樂名(ming)人賽大(da)獎。 是Billboard評選出的“50名(ming)所有時代最偉(wei)大(da)的鄉(xiang)村音(yin)樂家”之一,被(bei)稱為(wei)“搖滾界首位偉(wei)大(da)的狂野之人”、“搖滾界首位偉(wei)大(da)的集大(da)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