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化騰的七份建議具體包括:
一、關于發揮協同創新優勢 打造粵港澳世界級科技灣區的建議
(一)建(jian)立粵(yue)港澳科技灣區(qu)常(chang)態化合作機制,共同制定粵(yue)港澳三(san)地(di)科技創新政策(ce);
(二)發(fa)揮(hui)香港“超級聯絡人”角色(se),為(wei)科技產業創(chuang)新牽(qian)線搭(da)橋;
(三)堅持不懈引進高(gao)端(duan)人才,建設全球(qiu)創新人才“棲息地”;
(四)大力發(fa)展(zhan)科(ke)技金融產業,為創(chuang)新創(chuang)業提供(gong)資金支持;
(五(wu))發揮強企業(ye)引領作用,促進香港經(jing)濟轉型升級、保持國(guo)際(ji)競爭力。
二、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凝聚共(gong)識,以(yi)科學網絡觀指導(dao)未(wei)成年人健康上(shang)網保護(hu)體系建設;
(二)綜合治理,為未成(cheng)(cheng)年人成(cheng)(cheng)長營造(zao)安全可靠的(de)上網環(huan)境;
(三)加(jia)強教育,提升青少年(nian)網絡媒(mei)體素養(yang),增(zeng)強辨(bian)別能力;
(四)產(chan)業引導,鼓勵適合(he)未(wei)成年人的網絡文化(hua)產(chan)品的生產(chan)消費;
(五)協力同心,共同建設高效(xiao)科學的未成年人健康上(shang)網(wang)保護體系(xi)。
三、關于加強大數據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建議
(一)建議(yi)強化(hua)政府(fu)管理(li)與推(tui)動社會共(gong)治并行(xing);
(二)建(jian)議加大(da)打擊力度與加快法制建(jian)設并行(xing);
(三)建議加強行(xing)業(ye)自(zi)律與加速標準制定并行(xing);
(四)建(jian)議施加重點保護與開展廣泛宣傳并(bing)行。
四、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
(一)完善海綿城市建設法(fa)(fa)律(lv)法(fa)(fa)規,明(ming)晰參與主體的(de)責任、權(quan)利和義務;
(二(er))加(jia)快探索海綿城市智慧(hui)化管理(li)運營模式;
(三)加強海綿(mian)城市建(jian)設(she)的國際交流;
(四)提升(sheng)海綿(mian)城(cheng)市的社會認受度(du)。
五、關于充分發揮數字內容產業競爭力 掌握全球文化產業主導權的建議
(一(yi))重新定位數字(zi)內(nei)容(rong)產業在國家戰略中的地位;
(二)加強翻(fan)譯與運營人(ren)才培養;
(三)為我國數(shu)字內容(rong)的(de)創作(zuo)、創新營造適度寬松的(de)政策(ce)環境(jing);
(四)加強(qiang)海外市(shi)場(chang)培育與維(wei)權。
六、關于大力發展數字經濟 推進網絡強國戰略的建議
(一)不斷完善網絡基(ji)礎設(she)施,提升全社會(hui)基(ji)礎設(she)施數字(zi)化水平;
(二)加快(kuai)推進網(wang)絡(luo)惠民及網(wang)絡(luo)扶貧工程(cheng),縮小數字鴻溝;
(三)夯實數字經(jing)濟基(ji)礎,助(zhu)力存量(liang)經(jing)濟轉型(xing)升級(ji);
(四(si))創(chuang)新監管模式和理念,擴展(zhan)數字經濟發展(zhan)空間;
(五(wu))積極開展國際交(jiao)流合作,擴大中國互聯網的國際影(ying)響力。
七、關于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建議
(一)支持(chi)深圳在營造創新創業法治環境上(shang)先(xian)(xian)行(xing)先(xian)(xian)試(shi);
(二)支持(chi)在(zai)深圳(zhen)布局建設(she)重(zhong)大(da)科技基礎設(she)施;
(三)支持深圳在新經(jing)濟準(zhun)入(ru)監(jian)管制度改革上先行先試;
(四)支持深圳(zhen)在構建開放創新體系上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