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化騰的七份建議具體包括:
一、關于發揮協同創新優勢 打造粵港澳世界級科技灣區的建議
(一)建立粵(yue)港澳(ao)科技灣(wan)區常態化(hua)合(he)作機制(zhi),共同(tong)制(zhi)定粵(yue)港澳(ao)三地科技創新政策;
(二(er))發(fa)揮(hui)香港(gang)“超(chao)級聯絡人”角色,為科技(ji)產業(ye)創(chuang)新牽線搭橋;
(三)堅持不懈引進高端人(ren)才,建設全(quan)球(qiu)創新(xin)人(ren)才“棲息地”;
(四)大(da)力發(fa)展科技(ji)金融(rong)產業,為創新(xin)創業提供資金支(zhi)持;
(五)發揮強(qiang)企(qi)業引領作用,促進香港經濟轉型升級(ji)、保持國際競爭(zheng)力。
二、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的建議
(一)凝聚共識,以科學網絡觀指導(dao)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hu)體系建設(she);
(二(er))綜合治理,為未成年人(ren)成長營造安(an)全可靠的上網(wang)環(huan)境;
(三)加(jia)強教育(yu),提升青少(shao)年網絡媒體(ti)素(su)養,增強辨別能力;
(四)產(chan)業(ye)引導,鼓勵(li)適合未成(cheng)年(nian)人的網絡文化產(chan)品的生產(chan)消費;
(五)協力同心,共(gong)同建(jian)設高效科(ke)學的未成年人健康(kang)上網保護(hu)體系。
三、關于加強大數據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建議
(一)建(jian)議強化政府管理與(yu)推動(dong)社會共治(zhi)并(bing)行;
(二)建議加(jia)大打(da)擊(ji)力度(du)與加(jia)快法制建設并行(xing);
(三)建(jian)議加(jia)強行(xing)業自律與加(jia)速標(biao)準制定并行(xing);
(四)建議(yi)施加重(zhong)點保護與開展廣泛宣傳并行(xing)。
四、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
(一)完善海綿城市建設法(fa)律法(fa)規,明晰(xi)參與主(zhu)體的責任(ren)、權利和義務(wu);
(二)加快探(tan)索海綿城市智慧化管理(li)運營模式;
(三(san))加強(qiang)海綿城市(shi)建設的國際交流;
(四)提升海綿(mian)城市的社會認受(shou)度。
五、關于充分發揮數字內容產業競爭力 掌握全球文化產業主導權的建議
(一)重新定位(wei)數字內容產(chan)業在(zai)國家(jia)戰略(lve)中的地位(wei);
(二(er))加(jia)強翻(fan)譯與運營人才培(pei)養(yang);
(三)為我國數字內容(rong)的(de)創作、創新(xin)營造適度寬(kuan)松的(de)政策環境(jing);
(四)加強海外市場培育與維權。
六、關于大力發展數字經濟 推進網絡強國戰略的建議
(一(yi))不斷完善網絡基礎(chu)設(she)施,提升全社會基礎(chu)設(she)施數字化水平(ping);
(二)加快推進網絡惠民及網絡扶(fu)貧(pin)工程,縮小數字鴻溝;
(三)夯(hang)實數字經濟基礎,助(zhu)力(li)存量經濟轉(zhuan)型(xing)升級;
(四)創新監管模式(shi)和(he)理(li)念(nian),擴展數字經濟(ji)發展空(kong)間;
(五)積極開展國(guo)際交流合作,擴(kuo)大中國(guo)互聯網的國(guo)際影響(xiang)力。
七、關于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建議
(一)支持深圳在營(ying)造(zao)創(chuang)新創(chuang)業法治(zhi)環境上(shang)先行先試;
(二(er))支持在深圳布(bu)局建(jian)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shi);
(三)支(zhi)持深圳在新經(jing)濟(ji)準入監管制度(du)改(gai)革上先行先試;
(四)支持深圳在構建(jian)開放創(chuang)新體系(xi)上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