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套現違法嗎
信用卡套現違法。
如果信(xin)用卡用戶有套現行為,擾亂了金融秩序是需要付出代價的(de)。輕者可(ke)(ke)能會(hui)(hui)被罰息或凍結信(xin)用卡;重(zhong)者則可(ke)(ke)能會(hui)(hui)面臨牢獄(yu)之災(zai)。
二、信用卡套現的處罰標準
1、惡意透支或非法經營,且套現數額在1萬元至10萬元的。
可(ke)被(bei)認定(ding)為(wei)滿(man)足(zu)刑法(fa)第一百九十(shi)六條規定(ding)中的“數額較(jiao)大”的條件。這樣的信用(yong)卡套現行為(wei)可(ke)處(chu)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chu)2萬(wan)元以上,20萬(wan)元以下罰(fa)金。
2、信用卡套現額度在1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的。
可(ke)被認定為滿足刑(xing)(xing)法(fa)第一百九十六(liu)條規定中的“數額巨(ju)大”的條件。這樣的信用卡套現行為可(ke)處五(wu)年(nian)以上十年(nian)以下有期徒刑(xing)(xing),并處5萬元(yuan)以上,50萬元(yuan)以下罰金。
3、信用卡套現額度在100萬以上的。
可(ke)被(bei)認定為(wei)滿足刑法第(di)一百九(jiu)十六條規定中(zhong)“數額(e)特別巨大”的條件。這樣的信用(yong)卡(ka)套現行為(wei)可(ke)處(chu)十年以上(shang)有期徒(tu)刑或無期徒(tu)刑,并處(chu)5萬(wan)元以上(shang)50萬(wan)元以下罰金或者沒(mei)收個人財產。
三、信用卡套現的防范對策有哪些
1、立法方面
要防范信(xin)用卡(ka)套現(xian)帶來(lai)金(jin)融(rong)風險,首要任務是(shi)明確信(xin)用卡(ka)套現(xian)行為的(de)性質,必須在法律中嚴格界定非法套現(xian)行為的(de)構(gou)成(cheng)要件和處罰標準,才能(neng)在現(xian)實中產生對非法信(xin)用卡(ka)套現(xian)的(de)威懾(she)力(li),以保障(zhang)銀(yin)行的(de)資金(jin)安全,維護金(jin)融(rong)秩序的(de)穩定。
其(qi)次,建議加大對銀行卡(ka)立法(fa)的(de)力度。銀行卡(ka)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中(zhong)不可缺少(shao)的(de)金(jin)融(rong)工(gong)具,有(you)關銀行卡(ka)持有(you)者與發(fa)放機構之(zhi)間的(de)權(quan)利(li)義務及發(fa)卡(ka)機構、商戶之(zhi)間利(li)益的(de)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層次較高(gao)的(de)法(fa)律(lv)予以確定。
2、發卡機構
在(zai)目前(qian)法律規定尚不(bu)健全(quan)的(de)情(qing)況下,發(fa)卡機構(gou)應(ying)該在(zai)大力(li)拓展信用卡業務的(de)同時,加強(qiang)風險防范的(de)意(yi)識,發(fa)卡前(qian)嚴(yan)格審(shen)核(he)申請人的(de)條件,嚴(yan)格審(shen)批額度,強(qiang)調發(fa)卡源(yuan)頭的(de)風險控制。
在與(yu)特(te)(te)約(yue)商戶(hu)(hu)的協議中,明(ming)確特(te)(te)約(yue)商戶(hu)(hu)不(bu)得協助持卡(ka)人套現(xian),強化其違約(yue)責任,以約(yue)束(shu)特(te)(te)約(yue)商戶(hu)(hu)的行為;各(ge)銀行間應(ying)共享違規(gui)客戶(hu)(hu)信息系(xi)統(tong),避免同(tong)一客戶(hu)(hu)反復辦卡(ka);引入銀行卡(ka)保(bao)險(xian)(xian)機制(zhi),與(yu)保(bao)險(xian)(xian)公司合作,參與(yu)信用(yong)(yong)卡(ka)風(feng)險(xian)(xian)的有關保(bao)險(xian)(xian),降(jiang)低信用(yong)(yong)風(feng)險(xian)(xian)。
3、征信體系
完善個人信用制度,盡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征信體系的建立對于金融風險的防范具有重大的意義。今后銀行在信用體系建立的基礎上,可通過客戶的信用資料庫隨時查詢客戶信用檔案,并迅速確定能否給客戶授信及授信額度。也可以將參與信用卡套現的持卡人、商戶等的不(bu)良行為記錄納入社會征(zheng)信體系中,并(bing)配套相關的法規(g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