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ing)濟適用房有(you)產(chan)(chan)權嗎】經(jing)濟適用房產(chan)(chan)權歸屬 經(jing)濟適用房產(chan)(chan)權多少年(nian)
經濟適用房有產權嗎
所有的產權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在內,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還存在,產權就存在,沒有年限的限制。
經濟適用房產權多少年
首先要明確一點房屋完全產權由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組成。房屋在取得了兩證后即證明取得該房屋的完全交權。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此年限以開發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權之日算起,具體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權證。土地使用期限根據土地規劃的用途和具體情況來確定,如商(shang)業用(yong)地最長40年,住宅用地最長70年,也有(you)50年的。而經濟適用房大批都是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國家無償批付使用的,沒有具體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讓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不論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所有權始終歸房主所有。根據即將發布的物權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屆滿前一年,使用權(quan)人可以向國(guo)家申請土(tu)地使用權(quan)續(xu)期但最長不超過30年(nian)。期(qi)滿國家要(yao)收回土(tu)地及其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辦(ban)(ban)法比照拆遷補償辦(ban)(ban)法執行。也就是說不管怎樣(yang)都(dou)會有一(yi)定的物資保(bao)障。無非(fei)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對于經濟適用房道理是一(yi)樣(yang)的。
所(suo)有的(de)產權(quan)房(fang),包括商(shang)品房(fang)、房(fang)改房(fang)、經(jing)濟適用(yong)房(fang)在內,房(fang)子的(de)產權(quan)年限是永久的(de),只要房(fang)子還存在,產權(quan)就(jiu)存在,沒有年限的(de)限制。平常所(suo)謂的(de)50年或70年(nian)指的是土(tu)地使(shi)用(yong)權年(nian)限,按照規定,住宅的土(tu)地使(shi)用(yong)年(nian)限是70年,自(zi)該地(di)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ke)以申(shen)請繼續使用。
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屬
1、經濟適用房產(chan)權的主體(ti),也就是物權的主體(ti)是有(you)限(xian)制(zhi)的,低收入家庭才能(neng)有(you)法律上的資格購(gou)買經濟適用房,如(ru)果(guo)是高收入者就不可以,這是一(yi)個限(xian)制(zhi)。
2、經濟適(shi)用(yong)房(fang)的處(chu)分權的限制。如(ru)果是完(wan)整所有權的話,可以自由交易,但是經濟適(shi)用(yong)房(fang)需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yi),政府可優先回購。
3、取(qu)得經濟(ji)適用(yong)房(fang)的(de)(de)對(dui)(dui)價(jia)也是有一(yi)定限制的(de)(de)。政府在(zai)(zai)將經濟(ji)適用(yong)房(fang)出(chu)售給需要的(de)(de)家(jia)庭時(shi),有些(xie)應(ying)當在(zai)(zai)商業(ye)住房(fang)項目中收取(qu)的(de)(de)土(tu)地(di)費,實際(ji)上是減(jian)免了(le)。所(suo)以(yi)在(zai)(zai)購(gou)買產(chan)權的(de)(de)時(shi)候,支付的(de)(de)對(dui)(dui)價(jia)里面就(jiu)沒有包括國有土(tu)地(di)使(shi)用(yong)權的(de)(de)完整(zheng)的(de)(de)市場價(jia)格,所(suo)以(yi)對(dui)(dui)應(ying)來講(jiang),所(suo)取(qu)得的(de)(de)權利也應(ying)該受到一(yi)定限制。
4、對于大(da)多數低(di)(di)收(shou)入(ru)者(zhe)來(lai)說,給與有限(xian)產權并(bing)不會影響到低(di)(di)收(shou)入(ru)家庭的(de)(de)正(zheng)常(chang)生(sheng)活。低(di)(di)收(shou)入(ru)者(zhe)取得(de)了(le)可(ke)以(yi)(yi)負擔得(de)起的(de)(de)房屋的(de)(de)使(shi)用價值,為了(le)使(shi)這個使(shi)用價值得(de)到法律(lv)上的(de)(de)確認,所以(yi)(yi)政府(fu)用了(le)“有限(xian)產權”這樣(yang)的(de)(de)概念。經濟適用房可(ke)以(yi)(yi)有條件(jian)的(de)(de)轉讓,這和使(shi)用權并(bing)不一樣(yang),這種所有權受到了(le)法律(lv)上的(de)(de)限(xian)制(zhi)。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zhang)性(xing)質(zhi)的(de)商品(pin)住宅。具有經濟性(xing)和適用(yong)性(xing)的(de)特(te)點。
經(jing)濟(ji)性是指住(zhu)(zhu)宅價格(ge)相對于(yu)市場價格(ge)而(er)言(yan),是適(shi)中(zhong)的、能夠(gou)適(shi)應中(zhong)低收入家(jia)庭(ting)的承(cheng)受能力。適(shi)用(yong)性是指在住(zhu)(zhu)房(fang)設計(ji)、單(dan)套面積設定及其(qi)建筑標準上強調住(zhu)(zhu)房(fang)的實用(yong)效(xiao)果。經(jing)濟(ji)適(shi)用(yong)住(zhu)(zhu)房(fang)的價格(ge)按建設成(cheng)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