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以合法斷絕父子關系嗎
具有血(xue)(xue)緣關(guan)系的親(qin)(qin)(qin)生父母子女是最(zui)近(jin)的直系血(xue)(xue)親(qin)(qin)(qin),其親(qin)(qin)(qin)屬(shu)關(guan)系是基(ji)于血(xue)(xue)緣形(xing)成的。自然(ran)血(xue)(xue)親(qin)(qin)(qin)的親(qin)(qin)(qin)屬(shu)關(guan)系因(yin)出生而(er)(er)產生,因(yin)死(si)亡而(er)(er)消(xiao)滅。所謂消(xiao)滅,是指法律上終(zhong)止了權利、義務關(guan)系。
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guan)系,也(ye)就自(zi)然(ran)不能通(tong)過法(fa)律手(shou)段(duan)人為地予以解除,也(ye)不能通(tong)過登報聲明或雙(shuang)方協議而消滅(mie)。
斷絕父子關系在法律上的程序,只能通(tong)收(shou)(shou)養(yang)(yang)解除雙方(fang)的權利義務,而收(shou)(shou)養(yang)(yang)送(song)養(yang)(yang)只能是未成年人(ren)。
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有效嗎
我(wo)國法律目前不認可這種“斷絕父子(zi)關系(xi)”的(de)協議(yi),它是無效的(de)。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shi)行)第(di)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de)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li)、變更、終(zhong)止民事權利義務關(guan)系的(de)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guan)身份關(guan)系(xi)(xi)的協(xie)議(yi),適用其(qi)他法律(lv)的規(gui)定。父親之間的父子血緣關(guan)系(xi)(xi)屬于身份關(guan)系(xi)(xi),不屬于合(he)同法調整(zheng)的范圍。
另外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血親關系多因血緣關系而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qi)他手段人(ren)為(wei)加以解除。
因(yin)此,斷絕父(fu)子(zi)(zi)關系協議不(bu)能產生法律(lv)效力,作為子(zi)(zi)女(nv)仍然有贍(shan)養(yang)父(fu)母的義(yi)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