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008年2月,任黃山(shan)市(shi)委副(fu)書(shu)記(ji),市(shi)政府市(shi)長、黨組書(shu)記(ji),黃山(shan)風(feng)景(jing)區管委會主任。
2008年(nian)2月,任中共宿州市委書(shu)記。
2009年2月(yue)24日,在(zai)宿州市第三(san)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shang)當選(xuan)宿州市人大常(chang)委會主任。
2011年(nian)9月21日,中共宿州市(shi)第四屆委(wei)員會(hui)第一次全體會(hui)議(yi)選(xuan)舉李宏鳴為(wei)宿州市(shi)委(wei)書記。
2012年6月,在(zai)中國共產黨(dang)安(an)徽省(sheng)代表會(hui)議上(shang)當(dang)選(xuan)為(wei)中共十八大(da)代表。
2013年1月10日,宿州(zhou)市第(di)四(si)屆人民代(dai)表大會第(di)一(yi)次會議,選舉李宏鳴為宿州(zhou)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年(nian)7月,徽商銀(yin)行董事長、黨(dang)委書記。
2017年12月12,因工作變動辭去徽商銀(yin)行董事長、黨委(wei)書記等職務。
2018年1月,任安(an)徽省人大農業銀行與(yu)農村委員(yuan)會主任委員(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