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鞍(an)山市(shi)第(di)十三(san)、十四屆人(ren)大代表,鞍(an)鋼集團第(di)二(er)發(fa)電廠團委書記,遼寧(ning)福(fu)鞍(an)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dong)事長,福(fu)鞍(an)機(ji)械董(dong)事,建(jian)筑機(ji)裝公司董(dong)事長,鍋爐(lu)廠公司董(dong)事長,福(fu)鞍(an)環保董(dong)事,福(fu)鞍(an)控股總經(jing)理(li)、法定(ding)代表人(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