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至1990年,擔(dan)任地質勘查局108隊(dui)實驗室、主任、工程師。
1991年(nian)至2007年(nian),擔任北(bei)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suo)、合伙(huo)人、律師。
2015年(nian),當選(xuan)北京市(shi)律(lv)師協會會長。
2018年(nian),當選北京市(shi)出席(xi)第十三屆(jie)全國(guo)人民代表大(da)會代表。
曾為中(zhong)(zhong)央政治局委(wei)員(yuan)、上海市(shi)委(wei)書記陳良宇案,交(jiao)通部原鄭(zheng)副(fu)部長境(jing)外(wai)存(cun)款案,中(zhong)(zhong)國建設(she)銀行總(zong)行行長張恩(en)照(zhao)受賄案,國家藥監(jian)局注冊局長曹文(wen)莊受賄案,中(zhong)(zhong)國機械(xie)進出口總(zong)公司總(zong)經理王某挪用公款案等涉嫌犯罪出庭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