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沈陽煙花爆竹禁放區域
據《沈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沈陽市下列區域禁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重要節日、重大慶典等活動除外):
(一)沈(shen)陽市(shi)三環繞城高(gao)速公路環線以內(nei)區域(含繞城高(gao)速公路);
(二)大東(dong)區四環路以內行政區域;
(三)渾南區沈丹(dan)高(gao)速公路以西、四環路以內的(de)行政區域;
(四)沈北新區(qu)京哈(ha)高(gao)速公路(lu)以西、四環(huan)路(lu)以內的行政區(qu)域。
空氣重污染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沈陽市行政區域(yu)內(nei)禁止燃放(fang)煙花爆竹。
沈陽市禁止在下列地點和區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一(yi))文物保護單位(wei)、博物館、檔案館安全保護區(qu)內;
(二)重要軍事設施;
(三)廣播電(dian)臺(tai)(tai)、電(dian)視(shi)臺(tai)(tai)、報社(she)等(deng)新聞(wen)單(dan)位;
(四(si))電信(xin)、郵政、金融單位;
(五)大型能(neng)源動力(li)設(she)施,水利設(she)施,水、電(dian)、燃氣、熱力(li)供應(ying)設(she)施及輸變電(dian)設(she)施安(an)全保護(hu)區內;
(六)火車(che)站(zhan)、客(貨)運(yun)站(zhan)、機場、地鐵站(zhan)、主次干道(dao)的機動(dong)車(che)道(dao)、橋梁(liang)(含立交橋、過街天橋)、隧道(dao)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bao)護(hu)區內;
(七)生產、銷售、儲存易燃(ran)易爆物品(pin)的場所以(yi)及周邊距離(li)100米范圍內;
(八)醫療機(ji)構、幼兒園、中(zhong)小學校、敬老院、教學科(ke)研單位、大型文(wen)化體育場(chang)所(suo)(suo)、集(ji)貿(mao)市(shi)場(chang)、商(shang)場(chang)、超市(shi)、影(ying)(劇(ju))院、商(shang)業(ye)步行(xing)街(jie)等人員密集(ji)的公共場(chang)所(suo)(suo);
(九)10層以上或者高于24米(mi)的建筑(zhu)物周邊距離(li)10米(mi)范(fan)圍內(nei);
(十)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在(zai)物業企業劃定燃放區域以外(wai);尚未實行物業管理區域,在(zai)街道(dao)辦事處指定社(she)區居民委(wei)員會(hui)劃定燃放區域以外(wai);
(十一)城市綠地;
(十二(er))山林等重點(dian)防火區;
(十三(san))區、縣(市)人民政府規(gui)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qi)他(ta)地點。
渾南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邊界示意圖
市政府區域煙花爆竹禁售禁放邊界示意圖
機場區域煙花爆竹禁售禁放邊界示意圖
棋盤山區域煙花爆竹禁售禁放邊界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