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侵權怎么辦 避免文章轉載侵權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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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侵權是很麻煩的事,輕則被作者要求刪除文章,重則要受到法律責任,因此這條高壓線我們肯定是不能踩的。但是有的時候,遇到一些好文章想轉載時,我們又該怎么做才不會導致侵權問題出現,避免風險。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避免文章轉載侵權的辦法吧。
北京優勢零壹廣告有限公司,其名下的微信公眾號《異見》2月2日首次發表了文字作品《誰將成為第五座直轄市?》。該公司發現,深圳某咨詢有限公司2月17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以自身名義發表作品《5座“種子”城市,誰將成為下一個直轄市?》,標題與原創者發表的作品相似,而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優勢零壹公司將深圳某咨詢公司告上法庭。
在(zai)法庭(ting)的主持下,雙方達(da)成了調解(jie)。被(bei)告(gao)(gao)賠償原告(gao)(gao)1萬(wan)元,并且在(zai)其公眾(zhong)號上發布道歉聲明。被(bei)告(gao)(gao)在(zai)庭(ting)上表(biao)示,這次就是為不懂法付出的代價,如今他(ta)們轉(zhuan)發他(ta)人(ren)的文章時(shi),已(yi)經及時(shi)地注明了原創作者(zhe)以及出處。
2013年至(zhi)2015年間,張(zhang)某未經(jing)著作(zuo)權(quan)(quan)人許可,將《大亨傳說》等小(xiao)說發(fa)布(bu)在其自建的(de)“風(feng)雨文學(xue)網”上進行(xing)傳播,并(bing)通過在網站發(fa)布(bu)廣告,從百度廣告聯盟非(fei)(fei)法獲利,非(fei)(fei)法經(jing)營額達66.7萬元。2016年12月(yue)16日,江(jiang)蘇(su)省張(zhang)家港市人民(min)法院依(yi)法作(zuo)出刑事判決(jue):張(zhang)某犯侵(qin)犯著作(zuo)權(quan)(quan)罪,判處有期徒(tu)刑三年十個月(yue),并(bing)處罰金人民(min)幣34萬元。
浙江某211院校副教(jiao)(jiao)授發(fa)(fa)表(biao)在南方某報的一篇文章,被江蘇作(zuo)家葉(xie)黎儂(nong)發(fa)(fa)現(xian),嚴重抄襲(xi)了(le)其(qi)歷時十多(duo)年的創(chuang)作(zuo)成果。這名副教(jiao)(jiao)授在道(dao)歉(qian)(qian)信中雖承(cheng)認抄襲(xi),卻(que)解釋說是(shi)刊(kan)發(fa)(fa)單位編輯刪減造成的。葉(xie)黎儂(nong)認為“道(dao)歉(qian)(qian)不誠懇,并未感受到尊重”,遂訴至法(fa)院。
常熟市人(ren)民法院查明,該(gai)教(jiao)授(shou)所(suo)發(fa)表(biao)的(de)一文中,共有(you)10處存在雷(lei)同,全文3900多字,抄(chao)襲篇幅為(wei)2000字左(zuo)右,最終當庭(ting)認定被告抄(chao)襲事(shi)實成立,并(bing)(bing)判令該(gai)副教(jiao)授(shou)在南方某(mou)報發(fa)表(biao)致歉(qian)聲明,并(bing)(bing)向原告葉黎(li)儂賠償(chang)經濟損失6000元,支(zhi)付精神(shen)撫慰金2000元。
本法不適用于:(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解讀:除了國家機關相關文件以外,新聞本身也屬于可轉載的文章,但僅限于新聞報道中的客觀部分,主觀評論則屬于不可轉載內容。
改編、翻(fan)譯(yi)、注釋(shi)(shi)、整(zheng)理已(yi)有(you)作(zuo)(zuo)(zuo)品(pin)(pin)而產(chan)生的作(zuo)(zuo)(zuo)品(pin)(pin),其著作(zuo)(zuo)(zuo)權由改編、翻(fan)譯(yi)、注釋(shi)(shi)、整(zheng)理人享(xiang)有(you),但(dan)行使著作(zuo)(zuo)(zuo)權時(shi)不得侵犯(fan)原作(zuo)(zuo)(zuo)品(pin)(pin)的著作(zuo)(zuo)(zuo)權。
匯編(bian)(bian)(bian)若干作(zuo)品(pin)、作(zuo)品(pin)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zuo)品(pin)的數據或者其(qi)(qi)他材料,對其(qi)(qi)內容的選(xuan)擇(ze)或者編(bian)(bian)(bian)排(pai)體現獨(du)創性的作(zuo)品(pin),為匯編(bian)(bian)(bian)作(zuo)品(pin),其(qi)(qi)著作(zuo)權由匯編(bian)(bian)(bian)人享(xiang)有,但(dan)行使著作(zuo)權時,不得侵犯原作(zuo)品(pin)的著作(zuo)權。
解讀:此規定與第二章第十二條相同,主要就是在于原作者依舊保留有著作權,在任何改編、匯編或翻譯等情況下都不會消失。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解讀:引用原作者文(wen)章(zhang)(zhang)里的句子、篇(pian)章(zhang)(zhang)乃至觀(guan)點(dian)等,都不會造成侵權問題,但被引用部分(fen)理應與上下文(wen)有所銜接(jie),最好是標注清楚原作者的名字(zi)以及文(wen)章(zhang)(zhang)的出處(chu)。
出版改編(bian)(bian)(bian)、翻(fan)譯、注釋(shi)、整理、匯(hui)編(bian)(bian)(bian)已有作(zuo)(zuo)(zuo)(zuo)品而產(chan)生的(de)作(zuo)(zuo)(zuo)(zuo)品,應當取得(de)改編(bian)(bian)(bian)、翻(fan)譯、注釋(shi)、整理、匯(hui)編(bian)(bian)(bian)作(zuo)(zuo)(zuo)(zuo)品的(de)著作(zuo)(zuo)(zuo)(zuo)權(quan)人(ren)和原作(zuo)(zuo)(zuo)(zuo)品的(de)著作(zuo)(zuo)(zuo)(zuo)權(quan)人(ren)許可,并支付報酬。
所(suo)謂(wei)洗稿,就(jiu)是指將(jiang)他(ta)人的(de)文(wen)章(zhang)進行(xing)同(tong)義字(zi)詞(ci)的(de)替換、行(xing)文(wen)結構的(de)改變(bian)、邏輯順序的(de)打亂,但文(wen)章(zhang)的(de)主旨和中心思想(xiang)依舊(jiu)不變(bian)的(de)所(suo)謂(wei)“原創文(wen)章(zhang)”。這種做法同樣也是侵權的,但打擊難度也很大。
為什么(me)呢?因為洗稿的手(shou)段也(ye)比較復(fu)雜,通常(chang)有如下做法:
1、偽原創替換字詞。這是最簡單的做法,利用工具將給文章替換掉字詞,盡管有可能不夠通順,但洗稿效率極高。也有一些是人工修改的,雖然洗稿效率低,但比機器洗完讀起來更加流暢。這種做法也被稱之為偽原創。
2、多文章整合拼湊。將不同平臺的同一類型,表達思想類似的文章整合起來,各摘抄幾段,理清好邏輯和順序,就變成了洗稿文,但是里面的字詞句也沒有進行過替換。
3、跨時空復制翻譯。有的人會把某個平臺上的優質內容原封不動搬運到另一平臺上,聲稱是自己的原創作品,或者是直接翻譯國外的文章作品,但不會標注原著者是誰。也有的是直接修改。
4、換湯不換藥式。這種方法屬于第1、2種方法的結合體,就是自己選定主題,然后再多方面搜集文章,簡單替換字詞和語句等等,或者是直接引用別人的文章,很難分辨出是洗稿的。
侵權的形式
1、觀點抄襲:不引用別人的文獻好像觀點是自己的為嚴重抄襲
2、句子抄襲:不重新組織別人的觀點,照抄原話,不加引號,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是抄襲
3、過多引用別人原話:即使加了引號,也算抄襲,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新組織,但是整個段落和別人的非常相似
尤其關鍵動詞幾乎一樣,句子結構也一樣,也算抄襲
5、除了整段拷貝,以下處理后仍然屬于抄襲
(1)鏟除其中幾句
(2)把句子順序顛倒
(3)增加幾句
(4)只改變一些動詞和少量的詞,但是整體結構一樣
曹新明在《關(guan)于知(zhi)識產權領域不正當(dang)競(jing)爭(zheng)(zheng)行(xing)為(wei)的(de)(de)(de)研(yan)究》提到,我國的(de)(de)(de)《反不正當(dang)競(jing)爭(zheng)(zheng)法》第5條第2項(xiang)規(gui)定,可以將作品的(de)(de)(de)名(ming)稱(cheng)、標志、裝飾等作為(wei)“知(zhi)名(ming)商品特有的(de)(de)(de)名(ming)稱(cheng)、標志和裝璜”予以保護。當(dang)他人擅自(zi)使用作品的(de)(de)(de)名(ming)稱(cheng)、標志、裝飾,造成(cheng)混淆的(de)(de)(de),使購(gou)買者(zhe)相混淆的(de)(de)(de),則構(gou)成(cheng)不正當(dang)競(jing)爭(zheng)(zheng)行(xing)為(wei)。
也就是說,如果某個人長(chang)期洗稿別人的(de)文(wen)章,而且沒有標明原(yuan)創出(chu)處而導致讀者對該文(wen)章的(de)來源造成混淆的(de),就可以構成不(bu)正當競爭行為。
看到(dao)好文章,就(jiu)直接復(fu)制粘貼,這(zhe)樣的(de)嗟來之食(shi),最容易引起侵(qin)權(quan)麻煩。這(zhe)并不是說(shuo)只要轉(zhuan)載(zai)就(jiu)一定侵(qin)權(quan),而是得(de)留心(xin)看作者與(yu)發表(biao)平臺的(de)規定,自(zi)然就(jiu)不必(bi)擔心(xin)侵(qin)權(quan),很好地規避(bi)版權(quan)問題。那么,在轉(zhuan)載(zai)文章如何避(bi)免(mian)侵(qin)權(quan)呢?
文章的來源渠道不同,對于版權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所以我們要清楚知道這些文章的來源渠道是什么。一(yi)般來說,自(zi)媒體作者較為活躍的平臺(tai),通常都(dou)是不能(neng)隨意轉載的,需要聯系取得(de)授權后才能(neng)轉載。比如,如果你直接轉載了下面這些平臺的話,就很容易造成侵權問題:
自媒體平臺:公眾號、微博、企鵝號、百家號、大魚號、今日頭條、一點資訊、搜狐自媒體、網易號、趣頭條
UCG平臺:知乎、虎撲、簡書、豆瓣、小紅書、張大媽
新聞平臺:虎嗅、36kr、果殼、雪球、界面新聞、創業黑馬
關注度:121957
關注度:32494
關注度:27930
關注度:16059
關注度:3478
關注度:2211
關注度: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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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度:2383
關注度:1264
關注度:893
也有些平(ping)臺會對文(wen)(wen)章(zhang)(zhang)進(jin)行限(xian)制性轉(zhuan)載,例(li)如在電腦(nao)上(shang)操作時(shi),左鍵選擇文(wen)(wen)章(zhang)(zhang)而(er)不(bu)可選中時(shi),表明(ming)平(ping)臺是不(bu)允(yun)許隨意(yi)轉(zhuan)載文(wen)(wen)章(zhang)(zhang)的。如果硬要(yao)采集(ji)該文(wen)(wen)章(zhang)(zhang)的話,也不(bu)可以(yi)隨意(yi)到網(wang)頁的源代碼中采集(ji),而(er)是要(yao)與平(ping)臺或作者取(qu)得(de)聯系。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某些新聞報道在沒有添加主觀評論或描述的情況下,是允許轉載的。2015年5月,國家網信辦公布可供網站轉載新聞的新聞單位名單,即坊間所謂的“白名單”,名單成員基本屬體制內新聞單位。而這些新聞平臺,就可以進行文章的轉載,且無需與平臺取得聯系(在該文章沒有任何主觀評論的情況下)。
有(you)的文(wen)章版權沒有(you)被買斷,歸作者所有(you),而非平臺。維權意(yi)識較(jiao)重的作者,會在(zai)文(wen)章的頭部(bu)或(huo)尾部(bu)添加備注,告知是否免(mian)費轉(zhuan)載(zai)、付(fu)費轉(zhuan)載(zai)或(huo)在(zai)取(qu)得(de)許可后轉(zhuan)載(zai),這屬于(yu)有(you)效聲明,后兩種轉(zhuan)載(zai)則需與作者取(qu)得(de)聯(lian)系后才(cai)能轉(zhuan)載(zai),否則會造成文(wen)章侵權問題(ti)。
若確有必要(yao)轉載未經授權使用的作品,卻無(wu)法找到文章(zhang)的原始(shi)出處,又無(wu)法與權利人(ren)取得聯系,可(ke)(ke)以(yi)(yi)在文章(zhang)后注明稿費(fei)領取的聯系方式,雖然(ran)不能(neng)完(wan)全避免侵權,但(dan)可(ke)(ke)以(yi)(yi)降(jiang)低訴訟風險,至少可(ke)(ke)以(yi)(yi)降(jiang)低侵權的主(zhu)觀惡性。
有(you)的平(ping)臺在轉載他人(ren)文章(zhang)(zhang)時末(mo)尾會備注,文章(zhang)(zhang)出處不明、文章(zhang)(zhang)轉載時與作(zuo)者(zhe)(zhe)無法取得聯系等,因此沒有(you)備注原作(zuo)者(zhe)(zhe)及出處,出現侵權問(wen)題概不負責。這種聲明并(bing)不具備法律效應,故作(zuo)者(zhe)(zhe)訴訟侵權時,平(ping)臺依舊需要承擔責任。
確定文章屬(shu)實侵權時,轉載方通(tong)常只有兩種選擇:
原作者會要(yao)求轉(zhuan)載方(fang)(fang)將侵權(quan)的文(wen)章刪除,同時在轉(zhuan)載方(fang)(fang)日常發布(bu)文(wen)章的平臺上,公(gong)開(kai)發表道歉聲明(ming),且必須是在顯眼的位置。但礙于(yu)的轉(zhuan)載方(fang)(fang)名氣較大(da),若公(gong)開(kai)道歉有(you)礙于(yu)自(zi)身權(quan)威性(xing)與(yu)公(gong)信(xin)力,于(yu)是就有(you)了另一種(zhong)方(fang)(fang)法。
保留文章,支付稿酬。如經過作者的允許,轉載依舊可保留作者的文章,并支付給原作者一定的稿酬,國家(jia)版(ban)權局《關于(yu)規范(fan)網絡轉(zhuan)載版(ban)權秩序的通知(zhi)》《使(shi)用文字作品(pin)支(zhi)付報酬辦法》規定,每千字80-300元。字數可通過www.mingmu.net/zishu.html計算作為參考。支付完成后,轉載方即可獲得文章的轉載權,不需要公開向原作者發表聲明道歉。
有的(de)作(zuo)者(zhe)由于時間(jian)不充(chong)裕,或(huo)者(zhe)是無法(fa)逐一排查潛在侵(qin)權(quan)(quan)(quan)的(de)轉載方,因此(ci)會委托一些機構進行檢測(ce),并且協(xie)調溝(gou)通(tong)賠償(chang)問題,現今(jin)網絡較大的(de)原創作(zuo)者(zhe)版權(quan)(quan)(quan)保護(hu)方,主要為快(kuai)版權(quan)(quan)(quan)和(he)維(wei)權(quan)(quan)(quan)騎士(shi)兩家(jia),也是多數自媒體(ti)人維(wei)權(quan)(quan)(quan)的(de)首選:
源于知乎上一(yi)次由原(yuan)創作者(zhe)公開發(fa)起(qi)的(de)原(yuan)創維權(quan)(quan)代理(li)(li)競(jing)拍(pai)行動,是由當時(shi)一(yi)起(qi)參(can)與維權(quan)(quan)使(shi)者(zhe)行動的(de)六位朋友(you)組建起(qi)的(de)一(yi)家為(wei)中國原(yuan)創者(zhe)提(ti)供有效、便(bian)捷的(de)版(ban)權(quan)(quan)管理(li)(li)和保(bao)護(hu)服務的(de)網站(zhan)。主要為(wei)創作者(zhe)、版(ban)權(quan)(quan)方提(ti)供從版(ban)權(quan)(quan)確權(quan)(quan),管理(li)(li),到數(shu)據監測(ce),版(ban)權(quan)(quan)保(bao)護(hu)以及交(jiao)易(yi)服務。
快版(ban)權(quan)(quan)(quan)是一家正規的互聯網版(ban)權(quan)(quan)(quan)服務(wu)網站(zhan)(zhan),本平臺(tai)所(suo)有(you)(you)的法(fa)律業務(wu)由浙江秉(bing)格律師事務(wu)所(suo)提(ti)供。致力于打(da)造(zao)一個以維護原創作者權(quan)(quan)(quan)益、營造(zao)互聯網良好有(you)(you)序的授權(quan)(quan)(quan)環境為主旨(zhi)、為內容供求(qiu)雙方打(da)造(zao)安全(quan)便捷的一站(zhan)(zhan)式版(ban)權(quan)(quan)(quan)交易(yi)平臺(tai)。
面(mian)向互聯(lian)網版(ban)權(quan)(quan)的快速(su)授權(quan)(quan)交(jiao)易平臺,是幫助各類(lei)傳(chuan)統媒體、新媒體、自媒體,實現在線原創內容的版(ban)權(quan)(quan)保護、授權(quan)(quan)交(jiao)易和(he)監測(ce)維權(quan)(quan)的輕(qing)量級、嵌入(ru)式互聯(lian)網產品(pin)。最大(da)限度的擠壓盜版(ban)空間,推動正(zheng)版(ban)流(liu)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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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北方網 |
天津日報、今晚報、濱海時報 |
天津人民廣播電臺、天津電視臺 |
河北 |
長城網、河北新聞網 |
河北日報、石家莊日報、燕趙晚報 |
河北人民廣播電臺、河北電視臺、石家莊人民廣播電臺、石家莊電視臺 |
山西 |
黃河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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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民廣播電臺、山西電視臺、太原人民廣播電臺、太原電視臺 |
內蒙古 |
內蒙古新聞網 |
內蒙古日報、呼和浩特市日報、呼和浩特晚報 |
內蒙古人民廣播電臺、內蒙古電視臺、呼和浩特市人民廣播電臺、呼和浩特市電視臺 |
遼寧 |
東北新聞網、北國網 |
遼寧日報、沈陽晚報、大連日報、沈陽日報 |
遼寧人民廣播電臺、遼寧電視臺、大連人民廣播電臺、大連電視臺、沈陽人民廣播電臺、沈陽電視臺 |
吉林 |
中國吉林網 |
吉林日報、長春晚報、長春日報 |
吉林人民廣播電臺、吉林電視臺、長春人民廣播電臺、長春電視臺 |
黑龍江 |
東北網、哈爾濱新聞網 |
黑龍江日報、哈爾濱日報、黑龍江晨報、生活報 |
黑龍江人民廣播電臺、黑龍江電視臺、哈爾濱人民廣播電臺、哈爾濱電視臺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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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報、文匯報、新民晚報 |
上海人民廣播電臺、上海電視臺、東方電視臺、東方廣播電臺 |
江蘇 |
中國江蘇網、新華報業網 |
新華日報、南京日報、揚子晚報、金陵晚報 |
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南京人民廣播電臺、南京電視臺 |
浙江 |
浙江在線、中國寧波網 |
浙江日報、錢江晚報、杭州日報、寧波日報、今日早報 |
浙江人民廣播電臺、浙江電視臺、杭州人民廣播電臺、杭州電視臺、寧波人民廣播電臺、寧波電視臺 |
安徽 |
中國安徽在線 |
安徽日報、合肥日報、合肥晚報 |
安徽人民廣播電臺、安徽電視臺、合肥人民廣播電臺、合肥電視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