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受理、審查、審驗的前置條件
許可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jing)營范(fan)圍;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yu)其業務相適(shi)應的固定的經(jing)營(ying)場所。
有無數量限制(無)
二、申報材料
出版物經營許可(ke)證(zheng)批發(fa)申報(bao)材料:
1、到省新聞出版局(ju)領取(qu)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shu),載明(ming)單(dan)位(wei)的名稱、地址(zhi)、法(fa)定代表人或(huo)者主要負(fu)責(ze)人的姓名、住(zhu)址(zhi)、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資(zi)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5、經營場(chang)所的情況及使用(yong)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chang)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于50平方(fang)米,獨立(li)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于200平方(fang)米),填寫經營(ying)場(chang)所(suo)所(suo)在(zai)地的地址平面(mian)圖(tu);
6、法定代表(biao)人身(shen)份證(zheng)明復印件一份;
7、法(fa)定代表人或者(zhe)主要負責人的職(zhi)業資格證書中(zhong)級及復印(yin)件一份;
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liao)。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zhao)副本原件(增項企業(ye)用)
2、驗(yan)資報告
3、房(fang)產證復印件(jian)
4、租賃協議
5、公(gong)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cheng)圖書發(fa)行(xing)員證書
7、所(suo)有股東(dong)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xu)要(yao)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you)編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怎么辦理
一、凡申請(qing)辦理《出版物(wu)經營許可證》的單(dan)位(wei)(個人)須具備相應條(tiao)件(jian)并向本(ben)局提交有關材料:
1、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⑴有確(que)定的名稱和(he)經營范圍(wei);
⑵經(jing)營者應當具有初(chu)級以上出(chu)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ge);
⑶有與其業(ye)務相(xiang)適(shi)應(ying)的固定的經(jing)營場(chang)所。
2、辦理(li)《出(chu)版物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書(shu)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打(da)印或書寫(xie)):
⑴申請報告,應載明以下(xia)內容: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移動電話號碼等;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fou)中小學校(xiao)。
⑵用于出版物(wu)(wu)發行(xing)的(de)固定經營場所及出版物(wu)(wu)存儲倉(cang)庫的(de)有效使用證明或租(zu)賃合同的(de)復印件(jian)(原件(jian)備查)。
⑶用于出(chu)版(ban)物(wu)發行的(de)經(jing)營(ying)(ying)場所及出(chu)版(ban)物(wu)存儲(chu)倉(cang)庫(ku)的(de)具體位置圖(tu)(應寫明“××店(dian)經(jing)營(ying)(ying)場所位置圖(tu)”),并(bing)在(zai)圖(tu)上標明經(jing)營(ying)(ying)場所及出(chu)版(ban)物(wu)存儲(chu)倉(cang)庫(ku)所在(zai)地的(de)門(men)牌號碼、左右(you)相鄰(店(dian)鋪(pu))名稱以及附近的(de)明顯參照物(wu)。
⑷經營者的身(shen)份(fen)證明(ming)(如身(shen)份(fen)證、戶口簿等,原件(jian)(jian)(jian)當(dang)場查(cha)(cha)(cha)驗,復(fu)印(yin)件(jian)(jian)(jian)留存(cun)備(bei)查(cha)(cha)(cha))和出版物(wu)發(fa)行員職業資格證書(原件(jian)(jian)(jian)當(dang)場查(cha)(cha)(cha)驗,復(fu)印(yin)件(jian)(jian)(jian)留存(cun)備(bei)查(cha)(cha)(cha))。
⑸法(fa)定代(dai)表人(ren)(或主要負責人(ren))初中以(yi)上學歷證(zheng)書的復印(yin)件(原件備查(cha))。
⑹法定(ding)代(dai)表人(或(huo)主(zhu)要負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zhao)片(pian)兩張。
⑺工商部門預(yu)先(xian)核準(zhun)的(de)出版物(wu)發行企業(ye)的(de)名稱字號審(shen)批表復印(yin)件(jian)(原件(jian)備查)。
⑻如申請辦理電子出版物發行業務的,需提交正版電子出版物進貨憑證和發票,而且電子出版物進貨總數應不少于400張(zhang),并在經營(ying)場所備有相應的電子出版物讀盤(pan)設備。
⑼其他需要(yao)準備的證明(ming)材料。
二(er)、辦證室接(jie)到申請(qing)辦理(li)出版物經營,經初審無誤(wu)后(hou),予以受理(li)。有關科(ke)室按照證件(jian)審批承諾時(shi)限完成證件(jian)辦理(li)工作(zuo)。
三、申請(qing)辦(ban)證人于辦(ban)證時限期滿后(hou)可向辦(ban)證室查詢辦(ban)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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