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ran)人為成(cheng)年人,具有完(wan)(wan)全(quan)(quan)民(min)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jin)行民(min)事活動,是完(wan)(wan)全(quan)(quan)民(min)事行為能力人。
2、十(shi)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zi)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lai)源的,視為完全民(min)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哪些
1、不滿八(ba)周(zhou)歲的未成年(nian)人(ren)為無民(min)(min)事(shi)行為能(neng)力人(ren),由(you)其法(fa)(fa)定(ding)代(dai)(dai)理人(ren)代(dai)(dai)理實(shi)施民(min)(min)事(shi)法(fa)(fa)律行為。
2、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ren)(ren)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ren)(ren),由(you)其法(fa)(fa)定代(dai)理人(ren)(ren)代(dai)理實施民事法(fa)(fa)律行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的是
1、八(ba)周歲以上的(de)未成(cheng)年(nian)人為(wei)限制民事(shi)行為(wei)能(neng)力人。
2、不能完全辨(bian)認自己(ji)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行為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si)十(shi)四(si)條:無民事(shi)行(xing)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shi)法律行(xing)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zhuang)況相適(shi)應的(de)民事法(fa)(fa)律(lv)行為有(you)效(xiao)(xiao);實施的(de)其(qi)他民事法(fa)(fa)律(lv)行為經法(fa)(fa)定代理人同(tong)意(yi)或者(zhe)追認后有(you)效(xiao)(xiao)。
相對(dui)人可以催告法(fa)定代(dai)理人自收(shou)到通知之日(ri)起三十日(ri)內予以追認(ren)(ren)。法(fa)定代(dai)理人未作表示的(de),視為(wei)拒(ju)絕追認(ren)(ren)。民(min)事法(fa)律行為(wei)被追認(ren)(ren)前,善(shan)意相對(dui)人有撤(che)銷的(de)權利。撤(che)銷應當以通知的(de)方式作出(chu)。
所以,無民事行(xing)為(wei)能(neng)力人訂立的(de)純獲利(li)益的(de)合同(tong)也(ye)無效(xiao),只有限制民事行(xing)為(wei)能(neng)力人訂立的(de)純獲利(li)益的(de)合同(tong)才(cai)有效(xiao)。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監護人認定程序
《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wang)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zu)父母、外祖(zu)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qi)他親屬、朋友愿意(yi)承(cheng)擔監(jian)護責任(ren),經未成年人(ren)的父(fu)、母的所在單位或(huo)者(zhe)未成年人(ren)住所地的居民委員(yuan)會(hui)、村民委員(yuan)會(hui)同意(yi)的。
《民法通則》第十七條,無民(min)事(shi)行(xing)為能力或者限制民(min)事(shi)行(xing)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lie)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wu))關系(xi)密切的(de)其(qi)他親屬、朋友(you)愿意(yi)(yi)承(cheng)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de)所(suo)(suo)在單位或者住所(suo)(suo)地(di)的(de)居民委員(yuan)會、村民委員(yuan)會同意(yi)(yi)的(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