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離婚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哪個好
一、登記離婚
我國《婚姻法(fa)》規定:“男女雙方(fang)自(zi)愿離(li)婚的,準(zhun)予離婚(hun)。雙(shuang)方(fang)須到婚(hun)姻登(deng)記(ji)(ji)機關申請離婚(hun)。婚(hun)姻登(deng)記(ji)(ji)機關查明雙(shuang)方(fang)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shi)當處理(li)時(shi),應即發給(gei)離婚證(zheng)。”這就是登記離婚。
登記離婚(hun)包括兩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quan)自愿。
2、雙方(fang)當事(shi)人對子女和財產問(wen)題(ti)達成一致協議(yi)。只有符(fu)合以上兩個條件,才能通過(guo)登記(ji)程(cheng)序來(lai)離(li)婚(hun)。登記(ji)離(li)婚(hun)在雙方(fang)當事人領取離(li)婚(hun)證后即發生法律(lv)效力。
我國《婚姻(yin)法》第25條規(gui)定:“男(nan)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fa)院提出離婚訴訟。”對于訴訟到(dao)法院的離婚(hun)案(an)件,根據《婚(hun)姻法》的(de)規定(ding),應當進行(xing)調解,人民(min)法(fa)院對(dui)于離婚案(an)件的調解結果不(bu)同,就(jiu)產生(sheng)不同的離婚方式:
二、調解離婚(hun)
如果人民(min)法院調解(jie)雙方當事人能夠達(da)成離婚(hun)協議(yi),并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即(ji)發給(gei)離婚(hun)調解書,這就是調(diao)解離婚。
三、判決離(li)婚
如果人(ren)民法院調解和好無效,并且夫妻感情(qing)確已破(po)裂難以恢復和(he)好的,而又(you)不能達成離婚協議(yi)的,可以判決(jue)雙方(fang)離婚。這種(zhong)通過判決(jue)的(de)形式而準予離婚的(de)就(jiu)是判決(jue)離婚。
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哪個好
調解離婚比較好
判(pan)決(jue)離婚,從(cong)相關法(fa)律的(de)規定中可以知(zhi)道,法(fa)院判(pan)決(jue)夫妻(qi)離婚的(de)唯(wei)一(yi)標準就是(shi)夫妻(qi)之間感情破裂,而證(zheng)明感情破裂的(de)可以有上(shang)述的(de)一(yi)些情形。同時,需(xu)要注意(yi)的(de)是(shi)起訴到法(fa)院的(de),并不一(yi)定就是(shi)判(pan)決(jue)離婚,還有可能是(shi)在法(fa)院的(de)主持下調解離婚。
離婚調解,是指婚姻當事人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對離婚糾紛的調解。是處理婚姻糾紛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國的離婚調解分訴訟外調解和訴訟中的調解。前者是有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后者為人民法院對離婚訴訟(song)的調解,離婚調解是(shi)中(zhong)國離婚訴訟(song)中(zhong)的必經程序(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