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yue)13日,深圳(zhen)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保障局、深圳(zhen)市財政局、國家(jia)稅務總局深圳(zhen)市稅務局發(fa)布《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lao)保險繳費基數下(xia)限有關調整的通知》,并自2024年1月(yue)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如下(xia):
一、2024年(nian)1月(yue)(yue)1日(ri)至2024年(nian)6月(yue)(yue)30日(ri),全市企(qi)業職工基本(ben)養老保險月(yue)(yue)繳費基數按不低于3523元(yuan)執行。
二、2024年7月(yue)1日起,繳費(fei)基數下限按廣(guang)東省企業(ye)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fei)基數最低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