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的劃分方法
第一種分類法:
我國(guo)傳統(tong)的(de)(de)四(si)季(ji)劃分(fen)(fen)方法,是以二十四(si)節氣中(zhong)的(de)(de)四(si)立(li)(立(li)春(chun)、立(li)夏、立(li)秋、立(li)冬)作(zuo)為(wei)(wei)四(si)季(ji)的(de)(de)始點(dian),以二分(fen)(fen)和二至(zhi)作(zuo)為(wei)(wei)中(zhong)點(dian)的(de)(de)。如:春(chun)季(ji)立(li)春(chun)為(wei)(wei)始點(dian),太(tai)陽黃經(jing)為(wei)(wei)315°,春(chun)分(fen)(fen)為(wei)(wei)中(zhong)點(dian),立(li)夏為(wei)(wei)終點(dian),太(tai)陽黃經(jing)變為(wei)(wei)45°,太(tai)陽在黃道上運行(xing)了90°。這(zhe)是一(yi)種傳統(tong)的(de)(de),常見(jian)的(de)(de)方法。
第二種分類法:
天文學分(fen)類法(即西方分(fen)類法)四季(ji)(ji)劃分(fen)更強調四季(ji)(ji)的氣候意義,是以(yi)二分(fen)二至日作為四季(ji)(ji)的起始(shi)(shi)點的,如(ru)春季(ji)(ji)以(yi)春分(fen)為起始(shi)(shi)點,以(yi)夏至為終(zhong)止點。這種四季(ji)(ji)比(bi)我國(guo)傳(chuan)統劃分(fen)的四季(ji)(ji)分(fen)別(bie)遲了一(yi)個(ge)半月。
第三種分類法:
氣候統計法,因為一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季為3、4、5月(yue);夏季為6、7、8月;秋季為9、10、11月;冬季為12、1、2月。這種四季(ji)分類法,比較適用(yong)四季(ji)分明的溫帶地區。
第四種分類法:
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采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采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并且規定:候平均氣溫大于或等于22℃的時期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時期為冬季,介于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一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一樣。這就是氣候四季。例如,北京春(chun)季(ji)有55天(tian),夏季(ji)103天(tian),秋季(ji)50天(tian),冬季(ji)157天(tian)。這種方法(fa),可以結合各地(di)的具體氣候,農(nong)業,故(gu)運用較多。
入春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10攝氏度;
入夏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22攝氏度;
入秋的標準:日平均氣(qi)溫連續五日,低于22攝氏度(du);
入冬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低于10攝氏度。
日平均氣溫計算方法:
一天之中8時(shi)、14時(shi)、20時(shi)、2時(shi),四(si)個時(shi)段測得的(de)溫度相(xiang)加除(chu)以四(si),為一天的(de)日(ri)平均(jun)氣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