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公訴科后應該怎么走
依照程序,公安部門立案偵查的案件在經過調查,取證,核實,案情基本明確了,就會將案例的全部材料書移送(song)(song)檢察(cha)(cha)機關(guan)進行公(gong)訴(su)。檢查(cha)機關(guan)在審查(cha)了公(gong)安(an)部(bu)門(men)移送(song)(song)至(zhi)要(yao)公(gong)訴(su)的(de)案例材料后(hou),認為事實清(qing)楚(chu),達到構成起訴(su)標準的(de),檢察(cha)(cha)機關(guan)就會受(shou)理(li)。事實不清(qing)楚(chu),證據(ju)鏈條不完(wan)整(zheng),不能(neng)清(qing)晰的(de)證明事實的(de),檢察(cha)(cha)機關(guan)會將(jiang)案例材料退還公(gong)安(an)部(bu)門(men)補充偵查(cha)或不予支持和受(shou)理(li)。
公訴科職責
一、對公安機關(guan)、本院(yuan)自偵部門移送起(qi)訴(su)及上級(ji)院(yuan)移交的(de)刑事案件進行審(shen)查,決定(ding)是否退(tui)回補(bu)充偵查、移送審(shen)查、提起(qi)公訴(su)或不起(qi)訴(su)。
二、對偵(zhen)查(cha)部門的偵(zhen)查(cha)活(huo)動(dong)進行監督。
三、對(dui)案件(jian)審查(cha)中發現的漏(lou)罪、漏(lou)犯(fan)進行(xing)認定和追訴。
四、對重(zhong)大、疑難案(an)件進行提前介(jie)入和偵查(cha)引導(dao)取(qu)證。
五、對提起公訴(su)的刑事案(an)件(jian),決定(ding)使用簡易審理或普通(tong)程(cheng)序(xu)簡易審理及普通(tong)程(cheng)序(xu)審理的意(yi)見。
六(liu)、出席法庭支持公訴(su),并對法庭審(shen)判活動是否(fou)合(he)法進行監(jian)督。
公訴案件流程
公訴案件的起點是公安局、國家安全局、監察委員會的刑事偵查。是需要在偵查期滿前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并進行審查和起訴的;而檢察院認為構成犯罪需要定罪量刑的,在審查起訴期滿前應移送同級人民法院公訴;法院在審理期限內作出判決。第二審法院應當根據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圍繞一審判決是否有事實根據、法律依據、量刑是否適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終審判決,發出判決書;判(pan)決生效后(hou),被告(gao)人仍不服的,可(ke)以上訴再審,但(dan)申請再審的期限(xian)不妨礙(ai)執行(xing)有效判(pan)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