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試劑廢液收集原則是什么
1、嚴禁擅自丟棄、傾倒、遺撒 化學試劑廢液:實(shi)驗過程中(zhong)產生(sheng)的危險(xian)廢(fei)物應及時進(jin)行集中(zhong)收(shou)集,實(shi)驗器皿清洗用水(shui)必須倒入廢(fei)液桶中(zhong),嚴禁向(xiang)水(shui)池中(zhong)、下水(shui)管道、洗手(shou)間等處(chu)(chu)傾(qing)倒,如不(bu)慎遺(yi)撒應及時收(shou)集處(chu)(chu)理。
2、根據危險特性分類收集:化學試(shi)劑(ji)廢(fei)液收(shou)集桶統一配備,使用前張貼危險廢(fei)物(wu)標(biao)簽(qian),如實填(tian)寫標(biao)簽(qian)相(xiang)關內容(rong),過期試(shi)劑(ji)一律報(bao)廢(fei)處理。
3、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每一收集容器應隨(sui)附一份(fen)投放登記表(biao),如(ru)實記載危險廢物的名稱、種類、產生時間、數量及流向(xiang)等內容并(bing)妥善保(bao)管,保(bao)存時間不少于5年。
4、桶裝化學試劑廢液須控制存量:大桶廢液裝(zhuang)入(ru)量(liang)一般控制在(zai)2/3左右(you),不得(de)超過4/5。
5、空瓶無害化處理:未經無害化(hua)處理的空瓶,不可(ke)盛裝(zhuang)化(hua)學試(shi)劑(ji)廢(fei)液,建(jian)議按照空試(shi)劑(ji)瓶申請回收和無害化(hua)處置。
二、如何處理廢舊化學試劑
廢(fei)舊(jiu)化學試(shi)劑(ji)的(de)處理(li)需要(yao)根據試(shi)劑(ji)的(de)種類和性質(zhi)進行分類處理(li)。一(yi)般來說,處理(li)廢(fei)舊(jiu)化學試(shi)劑(ji)需要(yao)遵循以下處理(li)規定:
1、遵循環保法律法規:廢舊化學試(shi)劑的處理需要遵(zun)循(xun)國家(jia)和(he)地方的環保(bao)法律法規,以(yi)確保(bao)處理過程不會對環境和(he)人體造成(cheng)危(wei)害。
2、分類處理:將廢舊的化學試劑根據其種(zhong)類和性質(zhi)進(jin)行分(fen)類處理,以便(bian)將其合理地處置。
3、安全處理:處(chu)理(li)廢(fei)舊化學試劑需要采取安全措施,如穿戴防護設備、選擇合適的處(chu)理(li)方法等。
4、環保處理:廢舊化學(xue)試劑的處理(li)需要(yao)考慮環保因(yin)素,選擇合(he)適的處理(li)方法,如回收、再利用(yong)、化學(xue)處理(li)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