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以優(you)等生資格畢業于布蘭戴斯(si)大學(xue)(Brandeis University)。
隨后(hou),獲(huo)得畢業生(sheng)獎學金,前往牛津大(da)學貝(bei)利奧爾學院(Balliol College,Oxford)深(shen)造(zao),師從著名哲學家、西(xi)方共同體主義代表人物——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后(hou)作為(wei)羅德斯學者(zhe)獲(huo)得博士學位(wei)。
1980年起(qi),擔任哈佛大學(xue)本科生通識課程“正(zheng)義(yi)”(Justice)主講(jiang)教師。
《自由主義與正義的局限》
《民主的不滿》
《自由主義(yi)及其批評者》
《公共哲學》
《正(zheng)義(yi),怎樣做(zuo)才(cai)正(zheng)確?》
《金錢(qian)不能買什么:金錢(qian)與公正的(de)正面交鋒(f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