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wang)界赫赫有名的(de)騰訊也被“山寨(zhai)”了,針(zhen)對騰訊商標爭議案,法院判決(jue)被告山東騰訊文(wen)化傳媒有限公司(si)立即(ji)停止侵權,并(bing)賠(pei)償騰訊公司(si)各項費(fei)用共計(ji)30萬元。
原告騰訊(xun)于2003年在第38類(范圍包括信(xin)息傳(chuan)送、電(dian)話通訊(xun)、移動電(dian)話通訊(xun)、計(ji)算機(ji)終端通訊(xun)、計(ji)算機(ji)輔助信(xin)息和圖像(xiang)傳(chuan)送等(deng))上獲準注冊“騰訊(xun)”商(shang)標;后又在2004年受讓取得“騰訊(xun)”注冊商(shang)標的專(zhuan)用權。
而被告山東騰(teng)(teng)訊(xun)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其運(yun)營的(de)(de)網站芒果视频顯示有“騰(teng)(teng)訊(xun)傳媒”、“騰(teng)(teng)訊(xun)集(ji)團”字樣,且在其所做(zuo)的(de)(de)廣(guang)告設(she)計中也使用了“騰(teng)(teng)訊(xun)傳媒”、“騰(teng)(teng)訊(xun)百(bai)事(shi)通”字樣。該公司葛總行為(wei)侵犯了騰(teng)(teng)訊(xun)公司的(de)(de)“騰(teng)(teng)訊(xun)”商標專用權,存在不(bu)正當(dang)競爭行為(wei)。
針對騰訊(xun)(xun)商標(biao)爭議(yi),法(fa)院裁(cai)定:被(bei)告立即停止侵犯“騰訊(xun)(xun)”商標(biao)專用權(quan);向(xiang)原告騰訊(xun)(xun)公(gong)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li)費用共計30萬元;同時(shi),認定“騰訊(xun)(xun)”為(wei)馳(chi)名(ming)商標(biao)。
騰訊是一家領先的互聯網科技(ji)公司,用創(chuang)新的產品和服務提升全球各(ge)地人們的生(sheng)活品質。
騰訊成立于1998年,總部位于中國深圳。公司一直秉承科技向善的宗旨。騰訊的通信和社交服務連接全球逾10億(yi)人,幫助(zhu)他們與(yu)親友聯系,暢享便(bian)捷(jie)的出行(xing)、支付和娛樂(le)生活(huo)。
騰訊發行多款風靡全球的電子游戲及其他優質數字內容,為全球用戶帶來豐富的互動娛樂體驗。騰(teng)(teng)訊(xun)還提供云計算、廣告(gao)、金(jin)融科技等一系列企業服務,支持合(he)作伙伴(ban)實(shi)現數字化轉(zhuan)型,促進業務發展。騰(teng)(teng)訊(xun)2004年于香港聯合(he)交易所上市。
商標(biao)注(zhu)冊不是一件簡(jian)單(dan)的事情,由(you)于中國商標(biao)注(zhu)冊是按類別保護,僅(jin)僅(jin)是“手套(tao)”這么(me)一件簡(jian)單(dan)的商品...
著名商標(biao)作為省(sheng)級榮譽,它有益于企業擴大商標(biao)的(de)社會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li),保護商標(biao)不(bu)受盜版(ban)侵犯。...
商(shang)標,是(shi)(shi)一個企業(ye)(ye)的重要(yao)標志。但是(shi)(shi),一些企業(ye)(ye)尤其是(shi)(shi)創業(ye)(ye)初期的企業(ye)(ye),沒有意識到商(shang)標的重要(yao)性而沒...
早在(zai)2003年,國家工(gong)商行政管理總局便發布了《集體商標(biao)、證明商標(biao)注冊(ce)和管理辦法》。然而(er),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