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u)2021年11月修訂的《天津(jin)市(shi)人口與計劃生(sheng)育(yu)條例》,2022年天津(jin)市(shi)的產(chan)假、育(yu)兒假、陪產(chan)假規定如下。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de)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de)98天(tian)生育假(產假)的(de)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產假)60日,男(nan)方享受15日的(de)陪(pei)產假。
符合法(fa)律、法(fa)規規定生(sheng)育(yu)子女的(de)夫(fu)妻,在子女3周歲以下期間,用人單(dan)位每年給予夫(fu)妻雙方各10日(ri)的(de)育(yu)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