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師是指對投入使用的(de)房屋建筑和附屬配(pei)套設施及場(chang)地進(jin)行(xing)經營性管理,并(bing)向住(zhu)用人(ren)提供(gong)多方面、綜合(he)有償服務的(de)人(ren)員。
①根(gen)據規劃,研究、制定所轄區域公共設施綜合開發利用的(de)方案(an);
②維護、管理(li)所轄區內房屋、水、電(dian)、氣、消(xiao)防及其他設施,組織維修(xiu)人員對發現的故(gu)障進行維修(xiu),并就公共設施等事務與有關部門交涉;
③安(an)排(pai)有關人員,對所轄(xia)區域(yu)提供(gong)安(an)全、保衛(wei)服務;
④安(an)排(pai)有關人(ren)員對區內進行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等治理(li),開(kai)展區內文(wen)化建設(she);
⑤處理所(suo)轄區內出(chu)現的緊急情況,按合(he)同為住用人提供其他綜合(he)服務(wu)。
1、住(zhu)宅小區物(wu)業管(guan)理(li)服務的(de)高層管(guan)理(li)人員(yuan)
2、飯店、寫字樓物業管(guan)理(li)的(de)高層(ceng)管(guan)理(li)人(ren)員
3、企事業(ye)單位物業(ye)管理(li)的高層管理(li)人員
4、社區規(gui)劃與物業(ye)管理(li)的高層管理(li)人員
5、房地(di)產開發與(yu)營銷(xiao)服務的高(gao)層管(guan)理人員
目前(qian)全國物業(ye)管理企業(ye)已超過3萬家(jia),從業人員突(tu)破300萬人。據(ju)專家預測,我(wo)國每年至少需要新增15—20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物業管理已成為人才市場需求最大的10種職業之一。
薪資:¥2500-5000/月(yue)
適(shi)合人(ren)群(qun):對房屋建筑(zhu)及與之相(xiang)配套的(de)設備、設施和相(xiang)關場地進行專(zhuan)業(ye)化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xiang)關區(qu)域內環境(jing)衛生和公共秩(zhi)序,為業(ye)主、使(shi)用人(ren)提供服務(wu)的(de)人(ren)員(yuan)。
1、凡(fan)中華人民(min)共(gong)和(he)國公民(min),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ye)道德(de),并具備下列條(tiao)件之一(yi)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ye)管(guan)理師資格(ge)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li)科學與工(gong)(gong)程或土建類(lei)中專學歷,工(gong)(gong)作(zuo)滿10年,其中從(cong)事(shi)物業管理(li)工(gong)(gong)作(zuo)滿8年。
(2)取(qu)得經濟(ji)學、管(guan)理(li)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zuo)滿(man)6年,其中從事物(wu)業管(guan)理(li)工作(zuo)滿(man)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yu)工程或土建(jian)類大(da)學本科學歷,工作(zuo)滿(man)(man)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zuo)滿(man)(man)3年。
(4)取得經濟學(xue)、管(guan)理科學(xue)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xue)士(shi)學(xue)位或研(yan)究生班畢業,工作滿(man)3年(nian),其中從事物業管(guan)理工作滿(man)2年(nian)。
(5)取(qu)得經(jing)濟學(xue)、管(guan)理(li)科學(xue)與工程(cheng)或土建類碩士學(xue)位,從(cong)事(shi)物業管(guan)理(li)工作滿2年。
(6)取得經(jing)濟學、管(guan)理(li)科(ke)學與工(gong)程或土(tu)建(jian)類博(bo)士(shi)學位,從事物業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滿1年。
(7)取得其(qi)他專業相應學(xue)歷、學(xue)位(wei)的,工(gong)作(zuo)年(nian)限及從事(shi)物業管理工(gong)作(zuo)年(nian)限均增加2年(nian)。
2、符合考(kao)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物(wu)業(ye)管(guan)理(li)師(shi)資格(ge)考(kao)試。申請人在(zai)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guo)務院教育(yu)行政部門認(ren)可的相應專業(ye)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cong)事(shi)工作及物(wu)業(ye)管(guan)理(li)相關(guan)實踐年限(xian)證明。臺灣(wan)地區專業(ye)技術人員參加考(kao)試的辦法另行規定。
3、外(wai)籍專業人員申請參(can)加物業管(guan)理師資格(ge)考試.注冊和執業等管(guan)理辦法另(ling)行制(zhi)定(ding)。
1、符合認定考試條件的人(ren)員,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登記注(zhu)冊所(suo)在(zai)地省(sheng)、自(zi)治(zhi)區(qu)、直轄市房地產(chan)主管部(bu)門報送(song)申(shen)請材料(liao)。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經當地人事行政部門復審合格后,由物業管理師資格(ge)認定(ding)考(kao)試考(kao)務機構向(xiang)申請(qing)人(ren)核發準(zhun)考(kao)證(zheng)。
3、參(can)加認定(ding)考試(shi)人員按照有關規定(ding),攜(xie)帶相關證件,在準(zhun)考證指定(ding)的(de)時間(jian)和地點參(can)加考試(shi)。
4、認(ren)(ren)定(ding)(ding)(ding)(ding)考(kao)試結束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業管理師資格(ge)認(ren)(ren)定(ding)(ding)(ding)(ding)考(kao)試管理部門將認(ren)(ren)定(ding)(ding)(ding)(ding)考(kao)試人員申(shen)報(bao)(bao)材料、考(kao)試信息軟盤和《物業管理師資格(ge)認(ren)(ren)定(ding)(ding)(ding)(ding)考(kao)試合格(ge)人員情(qing)況匯(hui)總表(biao)》一并報(bao)(bao)全國認(ren)(ren)定(ding)(ding)(ding)(ding)考(kao)試辦公室。
5、全(quan)國認定考(kao)試(shi)辦(ban)公(gong)(gong)室(shi)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報送(song)的申報人員(yuan)材料和考(kao)試(shi)人員(yuan)成績進行審核,將審核合格(ge)(ge)人員(yuan)名(ming)單進行公(gong)(gong)示。經公(gong)(gong)示無異議后,由建設(she)部(bu)、人事部(bu)審批后向社會公(gong)(gong)告獲得(de)《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資格(ge)(ge)證書》人員(yuan)的名(ming)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