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视频

網站分類
登錄 |    

最新物權法司法解釋 關乎房和車你所不知道的那些事兒

本文章由注冊用戶 品牌資訊 上傳提供 ★★★ 評論 發布 反饋 0
導語 INTRODUCTION

物(wu)(wu)(wu)權關系到百姓的房(fang)子(zi)、車子(zi)等(deng)大物(wu)(wu)(wu)件。動輒幾百萬(wan)甚至上千萬(wan)的房(fang)子(zi),出不(bu)得(de)一點問(wen)題,容(rong)不(bu)得(de)半(ban)點馬虎(hu)。最高人民法院發布(bu)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gong)(gong)和國物(wu)(wu)(wu)權法若(ruo)干問(wen)題的解釋(一),結(jie)合審判物(wu)(wu)(wu)權法在(zai)實踐中遇到的難點問(wen)題,對不(bu)動產物(wu)(wu)(wu)權與登記(ji)、按份共(gong)(gong)有(you)人優先購買權、善(shan)意取(qu)得(de)等(deng)作出了相應(ying)規定(ding)。物(wu)(wu)(wu)權法司法解釋共(gong)(gong)計22個(ge)條文,將于2016年3月1日起正(zheng)式(shi)實施。

什么是物權
  • 字義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 范圍
    大到土地、房子、汽車,小到一塊手表、一本書,歸誰所有、可以如何使用、分配、是不是能去做擔保等等。
  • 重要性
    物權作為最為基礎和重要的財產權,是社會每個人、每個團體乃至國家的基本權利,所以,這項重要的權利與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是息息相關的。
物權法法律法規
  • 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權司法解釋
  • 為正確審理物權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物權新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已于2015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物權(quan)司法解釋】

六大重點內容
  • 關于不動產登記的爭議
    《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針對這一情況,《解釋》從兩個方面作出規定:一是在案件的受理上,規定因不動產物權的歸屬,以及作為不動產物權登記基礎的買賣、贈與、抵押等產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受案范圍。二是從訴訟中不動產登記簿證明力的角度,規定對發生爭議的不動產物權歸屬的最終判斷,應當依賴于對原因行為或基礎關系的審查,故在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與真實權利狀態不符、其為該不動產物權的真實權利人的情況下,應當支持其訴訟請求。
  • 關于預告登記的效力
    《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解釋》第四條對《物權法》第二十一條所稱的不發生物權效力的“處分行為”進行了限縮性解釋,即將其限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而轉移不動產所有權,或者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的在法律上危及或者妨礙債權如期實現的行為。
  • 關于善意第三人的規定
    近年來,有關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特殊動產引發的糾紛呈逐年上升趨勢,如何處理好相關糾紛成為審判實踐中的熱點和難點。基于此,《解釋》第六條以實踐中經常發生的權利沖突類型為導向,遵循特殊動產物權變動的物權法規則,通過排除轉讓人的債權人作為物權法第二十四條所稱第三人的角度進行了規定。
  • 關于法律文書的范圍
    根據《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直接導致的物權變動,不以登記、交付為生效要件,法律文書一經生效,即發生物權效力。《解釋》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在分割共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變原有物權關系的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以及人民法院在執行程序中作出的拍賣成交裁定書、以物抵債裁定書,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
  • 關于共有人的司法保護
    《物權法》第一百零一條確立了按份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制度,《解釋》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一條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對按份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制度進行了細化,通過第九條至第十四條共計六個條文,分別從按份共有人優先購買權行使的起始條件、同等條件的認定、行使期間、主體范圍以及裁判保護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極大地完善了按份共有人優先購買權行使的制度架構,使得這一制度從法律的原則規定成為走入現實的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鮮活制度。
  • 關于善意取得的適用
    《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解釋》第十五條規定了“善意”認定的基本標準,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則分別就不動產善意取得中受讓人非善意的認定、動產善意取得中受讓人重大過失的認定作出具體規定,第十九條則針對《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合理的價格轉讓”,指出應嚴循立法目的與價值取向,第二十條對機動車等特殊動產如何適用《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進行了明確。
五大關鍵詞解讀
  • 關鍵詞一:二手車過戶

    近(jin)年來,有(you)(you)(you)關(guan)船舶、航空器(qi)和機動(dong)車等特殊動(dong)產(chan)引發的(de)糾紛呈逐年上(shang)升(sheng)趨勢。機動(dong)車的(de)二手交易也大量增加,實(shi)踐中機動(dong)車名實(shi)不(bu)符的(de)情(qing)況也并不(bu)鮮(xian)見(jian)。如何處理(li)好相(xiang)關(guan)糾紛成(cheng)為審判實(shi)踐中的(de)熱點和難點。《解(jie)釋》第六條明確,轉讓人(ren)轉移船舶、航空器(qi)和機動(dong)車等所(suo)有(you)(you)(you)權(quan)(quan),受讓人(ren)已(yi)經(jing)(jing)支付對價并取得占有(you)(you)(you),雖未經(jing)(jing)登記,但轉讓人(ren)的(de)債權(quan)(quan)人(ren)主張其(qi)為物(wu)權(quan)(quan)法所(suo)稱的(de)“善意第三(san)人(ren)”的(de),不(bu)予支持,法律另有(you)(you)(you)規(gui)定的(de)除外。

    案例:A把機動車(che)(che)(che)交付給(gei)了買(mai)受(shou)人B,但雙方沒有(you)去辦理過戶登記,而A還欠C的(de)(de)錢(qian)沒還。C能(neng)不能(neng)說,用這(zhe)輛(liang)車(che)(che)(che)來抵償A的(de)(de)債務呢?這(zhe)時候,B和C,誰對這(zhe)輛(liang)機動車(che)(che)(che)擁有(you)“優(you)先所有(you)權(quan)”?這(zhe)種情況(kuang)下:B的(de)(de)權(quan)利優(you)先于C的(de)(de)權(quan)利,法律(lv)優(you)先保護(hu)物權(quan)的(de)(de)權(quan)利!

  • 關鍵詞二:房產歸屬變更

    長期(qi)以(yi)來,很多人(ren)認為,只(zhi)要產權(quan)(quan)(quan)證上寫誰的名字(zi)(zi),物權(quan)(quan)(quan)就(jiu)是誰的,一些真(zhen)(zhen)實權(quan)(quan)(quan)利(li)人(ren)的權(quan)(quan)(quan)益無(wu)法主張,比如男方為了(le)結(jie)婚,出(chu)(chu)錢買房卻登(deng)記女方的名字(zi)(zi),于是就(jiu)出(chu)(chu)現了(le)大量因房產證署(shu)名和加名字(zi)(zi)而(er)發(fa)生的糾紛(fen)。依(yi)據《解(jie)釋(shi)》,對發(fa)生爭(zheng)議的不(bu)動產物權(quan)(quan)(quan)歸屬的最終判斷,應當依(yi)賴(lai)于對原因行為或基(ji)礎(chu)關系的審查,所(suo)以(yi),在(zai)當事人(ren)有證據證明不(bu)動產登(deng)記簿的記載與(yu)真(zhen)(zhen)實權(quan)(quan)(quan)利(li)狀態不(bu)符、自(zi)己是真(zhen)(zhen)實權(quan)(quan)(quan)利(li)人(ren)的情況下(xia),法院應當支持他的訴求。

    案例: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法院(yuan)判(pan)(pan)決(jue)準予離婚,同時判(pan)(pan)決(jue)夫妻共(gong)有的房(fang)屋歸(gui)丈(zhang)夫或妻子(zi)一人所(suo)有,那(nei)么自法院(yuan)判(pan)(pan)決(jue)生(sheng)效時起,房(fang)屋的所(suo)有權就不再屬于(yu)雙方(fang)共(gong)有,而是歸(gui)屬于(yu)丈(zhang)夫或者妻子(zi)一人 ,即(ji)使該房(fang)屋仍登記在夫妻雙方(fang)名(ming)下。

  • 關鍵詞三:一房兩賣

    老百(bai)姓買(mai)(mai)房最(zui)怕(pa)交付房款之(zhi)后(hou),房卻拿不(bu)到(dao)。“一(yi)房兩賣”甚至“多賣”的現(xian)象并(bing)不(bu)鮮見。而物(wu)權(quan)法規(gui)定(ding)(ding)的預(yu)(yu)(yu)告登(deng)記(ji)(ji)制(zhi)度,是保障(zhang)尚(shang)未獲得(de)物(wu)權(quan)的買(mai)(mai)房人(ren)等(deng)債權(quan)人(ren)權(quan)益的一(yi)項制(zhi)度。根據物(wu)權(quan)法第二十條(tiao)規(gui)定(ding)(ding),當事人(ren)簽訂(ding)買(mai)(mai)賣房屋或者其他不(bu)動(dong)產(chan)物(wu)權(quan)的協(xie)議(yi),為保障(zhang)將來實現(xian)物(wu)權(quan),按照約定(ding)(ding)可以(yi)向登(deng)記(ji)(ji)機構申請預(yu)(yu)(yu)告登(deng)記(ji)(ji)。預(yu)(yu)(yu)告登(deng)記(ji)(ji)后(hou),未經預(yu)(yu)(yu)告登(deng)記(ji)(ji)的權(quan)利(li)人(ren)同意(yi),處分該不(bu)動(dong)產(chan)的,不(bu)發(fa)生物(wu)權(quan)效力。

  • 關鍵詞四:按份共有

    物權(quan)法(fa)第(di)101條確立(li)了按(an)份共(gong)有(you)(you)(you)(you)人(ren)(ren)優(you)先(xian)購(gou)買權(quan)制度(du),即按(an)份共(gong)有(you)(you)(you)(you)人(ren)(ren)可(ke)以(yi)轉讓(rang)其享有(you)(you)(you)(you)的(de)(de)共(gong)有(you)(you)(you)(you)的(de)(de)不動產(chan)或者動產(chan)份額。其他共(gong)有(you)(you)(you)(you)人(ren)(ren)在同(tong)等條件(jian)(jian)下(xia)享有(you)(you)(you)(you)優(you)先(xian)購(gou)買的(de)(de)權(quan)利(li)。因表(biao)述較為(wei)簡(jian)單,遠遠不能解決優(you)先(xian)購(gou)買權(quan)行使的(de)(de)前提條件(jian)(jian)、方(fang)法(fa)等重要問(wen)題,還導致(zhi)實踐運用及司法(fa)判(pan)(pan)斷標準不一、尺度(du)各異。為(wei)此,《解釋》通過(guo)六個(ge)條文、分別從按(an)份共(gong)有(you)(you)(you)(you)人(ren)(ren)優(you)先(xian)購(gou)買權(quan)行使的(de)(de)起始(shi)條件(jian)(jian)、同(tong)等條件(jian)(jian)的(de)(de)認(ren)定、行使期間、主體范圍(wei)以(yi)及裁(cai)判(pan)(pan)保護(hu)等方(fang)面進行了規定,具(ju)有(you)(you)(you)(you)高度(du)可(ke)操作(zuo)性。

  • 關鍵詞五:善意取得

    物(wu)權(quan)(quan)法(fa)規定(ding)(ding)(ding)了善(shan)(shan)意(yi)(yi)(yi)(yi)取(qu)得(de)制(zhi)度,即“受讓(rang)(rang)人(ren)受讓(rang)(rang)該不(bu)動產(chan)(chan)或(huo)者動產(chan)(chan)時是善(shan)(shan)意(yi)(yi)(yi)(yi)的(de)(de)(de)”。司法(fa)實踐中(zhong)(zhong),與善(shan)(shan)意(yi)(yi)(yi)(yi)取(qu)得(de)相(xiang)關的(de)(de)(de)糾紛(fen)非常(chang)常(chang)見,廣泛地遍布在為(wei)(wei)數眾多的(de)(de)(de)合(he)同、侵權(quan)(quan)乃(nai)至婚姻(yin)家庭繼承糾紛(fen)中(zhong)(zhong)。《解釋》第(di)十(shi)五(wu)條(tiao)規定(ding)(ding)(ding)了“善(shan)(shan)意(yi)(yi)(yi)(yi)”認(ren)(ren)定(ding)(ding)(ding)的(de)(de)(de)基本(ben)標準:“受讓(rang)(rang)人(ren)受讓(rang)(rang)不(bu)動產(chan)(chan)或(huo)者動產(chan)(chan)時,不(bu)知道轉讓(rang)(rang)人(ren)無(wu)處分權(quan)(quan),且無(wu)重(zhong)大過(guo)失的(de)(de)(de),應當認(ren)(ren)定(ding)(ding)(ding)受讓(rang)(rang)人(ren)為(wei)(wei)善(shan)(shan)意(yi)(yi)(yi)(yi)。真實權(quan)(quan)利(li)人(ren)主(zhu)張受讓(rang)(rang)人(ren)不(bu)構成善(shan)(shan)意(yi)(yi)(yi)(yi)的(de)(de)(de),應當承擔(dan)舉證(zheng)證(zheng)明(ming)責(ze)任。”而第(di)十(shi)六條(tiao)、第(di)十(shi)七(qi)條(tiao)則(ze)分別就不(bu)動產(chan)(chan)善(shan)(shan)意(yi)(yi)(yi)(yi)取(qu)得(de)中(zhong)(zhong),受讓(rang)(rang)人(ren)非善(shan)(shan)意(yi)(yi)(yi)(yi)的(de)(de)(de)認(ren)(ren)定(ding)(ding)(ding)、動產(chan)(chan)善(shan)(shan)意(yi)(yi)(yi)(yi)取(qu)得(de)中(zhong)(zhong)受讓(rang)(rang)人(ren)重(zhong)大過(guo)失的(de)(de)(de)認(ren)(ren)定(ding)(ding)(ding)作出具體(ti)規定(ding)(ding)(ding)。

    案例:A長年住(zhu)著母親(qin)(qin)的房(fang)(fang)子(zi)(zi)(zi),擅自把房(fang)(fang)子(zi)(zi)(zi)轉讓給(gei)了(le)不知情(qing)的B。B付完錢,A母親(qin)(qin)聽說了(le),憤怒地(di)跑來要(yao)房(fang)(fang)子(zi)(zi)(zi)。這時候,房(fang)(fang)子(zi)(zi)(zi)歸誰?按照《物權法》的“善意取得”制度,B擁有房(fang)(fang)子(zi)(zi)(zi)。

結語
  • 物權與債權基本構成了現代經濟學意義上的財產權,物權作為最為基礎和重要的的財產權,是社會每個人、每個團體乃至國家的基本權利,也是民事主體從事各種經濟或社會活動、創造財富的基礎。從此意義上講,物權制度的完善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公眾應更多關注物權法司法解釋。
網站提醒和聲明
本(ben)站(zhan)(zhan)為注冊用(yong)(yong)戶(hu)提供信息(xi)(xi)存儲(chu)空(kong)間(jian)服務,非“MAIGOO編輯上傳提供”的文章(zhang)/文字(zi)均是注冊用(yong)(yong)戶(hu)自主發布上傳,不代表(biao)本(ben)站(zhan)(zhan)觀點,版權歸原作者(zhe)所(suo)有,如有侵(qin)權、虛假信息(xi)(xi)、錯(cuo)誤信息(xi)(xi)或任何(he)問題,請及(ji)時(shi)(shi)聯系(xi)我們,我們將在第一時(shi)(shi)間(jian)刪(shan)除或更(geng)正。 申請刪除>> 糾錯>> 投訴侵權>> 網頁上(shang)相關信(xin)息的(de)知(zhi)識產(chan)權歸網站方所有(you)(包括但不限于文(wen)字、圖片、圖表、著作(zuo)權、商標權、為(wei)用(yong)戶提(ti)供的(de)商業信(xin)息等(deng)),非經許可(ke)不得(de)抄襲或使用(yong)。
提交(jiao)說明: 快速提交發布>> 查看提交幫助>> 注冊登錄>>
發表評論
您還未登錄,依《網絡安全法》相關要求,請您登錄賬戶后再提交發布信息。點擊登錄>>如您還未注冊,可,感謝您的理解及支持!
最新評論(lun)
這種司法解釋簡直是無中生有,很簡單的事情干嘛要復雜化,一切動產不動產轉移都按產權登記為準,所有問題都簡單化了,你買房子買車不看登記證書都敢買,法律是在支持故意不知情嗎?
網友 (61.158.*.*)  06-28 10:08
展會推薦
展會聚(ju)焦
熱門展會
2021年12月1-5日
地點:國家會展中心
已開幕
2021年12月2-4日
地點:深圳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1
2021年12月11-14日
地點:國家會展中心(上海)
距開幕10
2021年12月28-30日
地點:上海浦東新國際博覽中心
距開幕27
2021年12月(暫定)
地點:合肥濱湖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30
2022年3月18-21日
地點:燈都古鎮會議展覽中心
距開幕107
2022年3月24-26日
地點:中國西部國際博覽城,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113
2022年4月12-16日
地點:海南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132
2022年4月21-30日
地點:北京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新、老展館
距開幕141
2022年4月23-25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143
2022年4月28-30日
地點:山東國際會展中心
距開幕148
2022年4月30日-5月3日
地點: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距開幕150
2022年7月8-11日
地點:廣交會展館、廣州保利世貿展館
距開幕219
2022年9月22-24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
距開幕295
2022年9月中上旬
地點:北京國家會議中心和首鋼園
距開幕303
2022年上半年
地點:國家會展中心(上海)
距開幕395
2021年10月22-26日
地點: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
已結束
2021.10.15-11.5
地點: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琶洲館)
已結束
2021年11月19-28日
地點: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
已結束
2021年10月23-25日
地點:深圳會展中心
已結束
2021年11月25-28日
地點: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已結束
2021年10月21-25日
地點:義烏國際博覽中心
已結束
2021.9.28-10.3
地點:珠海國際航展中心
已結束
2021年11月11-13日
地點: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已結束
2021年10月22-25日
地點:沈陽國際展覽中心
已結束
2021年11月17-21日
地點:深圳會展中心
已結束
2021年11月5-10日
地點:國家會展中心(上海)
已結束
頁面相關分類
熱門模塊
已有4078361個品牌入駐 更新519278個招商信息 已發布1591527個代理需求 已有1358383條品牌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