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駐天橋區(新材料(liao)產業)科技園(yuan)對促進園(yuan)區經(jing)濟發展(zhan)作用大的企業,可以享受年度末返還場地(di)租金(稅費除外)和給予發展(zhan)獎勵資金的支(zhi)持政策。
2、在園(yuan)區建立(li)新材料類國家(jia)級或省級技術中心、工(gong)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給予自(zi)主創新支持(chi)資金。
3、在園區建立新材料類技術中心、工程中心或重點實(shi)驗(yan)室并進行產(chan)業化,可(ke)減免場地租賃費。
4、高層次(ci)專(zhuan)家、學者在(zai)園區內進行科研成果(guo)研發、中試且進行產業化的,視情(qing)況給予一次(ci)性(xing)研發資助。
5、引進《外商投資產業(ye)指導(dao)目錄(2011年修訂)》的(de)鼓勵類(lei)外資項目,對(dui)前(qian)20個歐洲重點招商項目給(gei)予(yu)落實(shi)優惠政策(ce)。對(dui)于符合(he)園區產業(ye)發展(zhan)規劃的(de)重大項目,可(ke)按(an)“一(yi)事(shi)一(yi)議”原則另行專項制定扶持政策(ce)。
6、臺(tai)灣同(tong)胞(bao)投資(zi)企(qi)業(ye)優(you)惠政策,包括租(zu)賃廠房支(zhi)持(chi)(chi)(chi)、創業(ye)支(zhi)持(chi)(chi)(chi)、專項(xiang)資(zi)金支(zhi)持(chi)(chi)(chi)、人才引進(jin)支(zhi)持(chi)(chi)(chi)、投融資(zi)支(zhi)持(chi)(chi)(chi)、子(zi)女教(jiao)育(yu)支(zhi)持(chi)(chi)(chi)、就業(ye)輔導支(zhi)持(chi)(chi)(chi)、自購土地、公司上市優(you)惠政策,臺(tai)灣同(tong)胞(bao)投資(zi)醫院、餐(can)飲、商超等實(shi)體型(xing)服務業(ye)企(qi)業(ye)等優(you)惠政策。
7、租賃(lin)廠房項目享受(shou)相關(guan)優惠政策。
8、引進上(shang)市企業、扶(fu)持企業上(shang)市相(xiang)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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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段購置、租賃政策
(1)直接(jie)購(gou)買:工業綜合用地、土地證、房(fang)產證俱全;
(2)長期(qi)租賃:租金價格(ge)優惠,前N年(nian)全額減(jian)免租金;
(3)先租后(hou)買(mai):可先租賃使用,后(hou)期按(an)照廠房成(cheng)本價(jia)購買(mai);
(4)定制廠(chang)房:根(gen)據(ju)項目要求(qiu)代(dai)建廠(chang)房,可租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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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鼓勵政策
依托企(qi)業(ye)為主體建(jian)設,新(xin)認定或獲準(zhun)組(zu)建(jian)的(de)重點實驗室(shi)、工程技(ji)(ji)術(shu)研究中心,按級別(bie)給予(yu)(yu)獎勵;對新(xin)認定的(de)高新(xin)技(ji)(ji)術(shu)企(qi)業(ye)、創(chuang)新(xin)型(xing)企(qi)業(ye)、技(ji)(ji)術(shu)先進型(xing)服務(wu)企(qi)業(ye),每個一(yi)次(ci)性給予(yu)(yu)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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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進獎勵
根據(ju)濟(ji)南市(shi)《關于(yu)實施“泉城雙(shuang)創”人(ren)才計劃(hua)的意見》(濟(ji)發(fa)〔2016〕20號)及《泉城“5150”引才倍增計劃(hua)實施細則》,《濟(ji)南市2016年引進海內外高(gao)(gao)層(ceng)次創新創業人(ren)才(團隊)公告》等政(zheng)策(ce),對高(gao)(gao)層(ceng)次人(ren)才和企業團隊給予相應獎(jiang)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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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解(jie)釋權歸濟南新材料產業園(yuan)區管(guan)委會
詳(xiang)細內容,請咨詢濟南新材料產業(ye)園區-創新(xin)發展與投資促進局。
電 ?話:0531-8807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