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獲(huo)得哈佛大學(xue)學(xue)士學(xue)位。
1978年,獲得哈佛法學院的法學博士(shi)學位(wei),同(tong)年找到了一份稅務律師的工作。
1981年,進入商(shang)品貿(mao)易公司J.Aron工(gong)作,成為一名業務員。
1997年,將J.Aron與高盛(sheng)集(ji)團固定(ding)收(shou)益業(ye)務合并,建立了(le)固定(ding)收(shou)益商品(pin)部(簡稱FICC),并出任這部分業(ye)務的主(zhu)管(guan)。
2003年,成為高(gao)盛集團上市后進入公(gong)司董(dong)事會的員工。
2003年,成為高盛(sheng)集團總(zong)裁兼(jian)首席(xi)運營官。
2006年(nian)(nian)至2018年(nian)(nian),出任高盛集團(tuan)CEO兼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