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ri),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biao)大會代表(biao)。
被駐馬店人民政府(fu)授(shou)予“優秀公民”、“納稅先進個人”、“功勛企業家”,被河(he)南省人民政府(fu)評為(wei)“鄉(xiang)鎮(zhen)企業優秀廠(chang)長”、“河(he)南省勞動模范”、“河(he)南省十大科(ke)技扶(fu)貧功臣”,并入圍中國大陸慈善家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