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進入華(hua)潤集團,歷任香港華(hua)潤石化經(jing)理(li)、高(gao)級經(jing)理(li)、助理(li)總(zong)(zong)經(jing)理(li)、副總(zong)(zong)經(jing)理(li);華(hua)潤集團有(you)限公司(si)董事、企發(fa)(fa)部總(zong)(zong)經(jing)理(li)及華(hua)潤投(tou)資(zi)開發(fa)(fa)公司(si)董事長等職務。
2001年11月,任華潤創業有(you)限公(gong)司副主(zhu)席兼董事總經理。
2004年12月,任華潤(集(ji)團)有限公司(si)總經(jing)理(li)、華潤創業(ye)有限公司(si)主席兼董事(shi)總經(jing)理(li)。
2006年11月(yue),任華潤(集團)有(you)限(xian)公司(si)副董事長(chang)、總經理。
2008年5月,任華潤(集(ji)團)有(you)限(xian)公(gong)(gong)司(si)(si)董事(shi)長、黨委(wei)書(shu)記。兼任華潤電力控(kong)股有(you)限(xian)公(gong)(gong)司(si)(si)、華潤微電子有(you)限(xian)公(gong)(gong)司(si)(si)主席,萬科企業股份有(you)限(xian)公(gong)(gong)司(si)(si)董事(shi)會副(fu)主席、吉利汽(qi)車控(kong)股有(you)限(xian)公(gong)(gong)司(si)(si)獨立非執行董事(shi)。
2011年,辭去華潤(run)電力控股有限公司(si)主席。
2012年,當選為(wei)黨的十八大代表。兼任香(xiang)港中國(guo)(guo)企業協會(hui)會(hui)長、吉(ji)利汽車控股有(you)限公司(si)獨立非執行(xing)董(dong)事(shi)、東亞(ya)銀行(xing)(中國(guo)(guo))有(you)限公司(si)非執行(xing)董(dong)事(shi)。
2013年7月1日,受(shou)中國(guo)香港特(te)區政府委任(ren),任(ren)太(tai)平紳士(行政上稱(cheng)為“非官(guan)守紳士”)。2014年4月23日,免去宋(song)林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shi)長職務。
2014年(nian)5月5日,被終止中國(guo)香港特區政(zheng)府經濟發展委(wei)員(yuan)會(hui)委(wei)員(yuan)的委(wei)任。
2014年(nian)5月20日,被撤銷政協第十二屆全國(guo)委(wei)員會委(wei)員資格。
2017年6月1日(ri),因(yin)貪污受賄,獲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
2012年(nian),被評為“中國(guo)改革年(nian)度人(ren)物”。
排名(ming)《財富2012中國最(zui)具影響力的50位商界領袖排行榜》第2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