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的概念
1、主犯(fan)(fan):組織(zhi)、領導犯(fan)(fan)罪(zui)集(ji)團(tuan)進行犯(fan)(fan)罪(zui)活動的,或(huo)者在(zai)共同(tong)犯(fan)(fan)罪(zui)中起(qi)主要(yao)作(zuo)用(yong)的,是(shi)主犯(fan)(fan)。
2、從(cong)犯:在共同(tong)犯罪中起(qi)次(ci)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de),是從(cong)犯。
3、脅從犯:對于只受到精神上的(de)強制,其(qi)并(bing)未(wei)喪失意(yi)志(zhi)自由被脅迫參加犯罪(zui)的(de),是脅從犯。
4、教(jiao)唆犯(fan):起主要(yao)作(zuo)用,是指(zhi)在共同犯(fan)罪中直接實施犯(fan)罪行為,而(er)且其行為是犯(fan)罪結(jie)果發生的主要(yao)原因,或是事前(qian)拉攏、勾結(jie)他人,提起犯(fan)意,出謀劃(hua)策的教(jiao)唆犯(fan)。
二、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處罰的區別
1、主犯(fan)(fan)(fan):應(ying)當按(an)照其所參與(yu)的(de)或者組(zu)織、指揮(hui)的(de)全部犯(fan)(fan)(fan)罪處罰。也(ye)就(jiu)是說,他(ta)手下的(de)從(cong)犯(fan)(fan)(fan)的(de)犯(fan)(fan)(fan)罪數額和罪行主犯(fan)(fan)(fan)要一并(bing)承擔。
2、從犯:從犯只對自己實施的犯罪行為和金額承擔責任,而且還要比對主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3、脅從犯(fan):對(dui)于(yu)被脅迫參加犯(fan)罪的,應當(dang)按照他的犯(fan)罪情節減輕處(chu)罰(fa)或者免除(chu)處(chu)罰(fa)。
4、教唆(suo)犯(fan):教唆(suo)他(ta)(ta)人犯(fan)罪的,應當按照他(ta)(ta)在共同犯(fan)罪中所(suo)起的作用處(chu)罰(fa)。教唆(suo)不(bu)滿十(shi)八周(zhou)歲(sui)的人犯(fan)罪的,應當從(cong)重處(chu)罰(fa)。
三、共同犯罪的其他問題
1、共同犯罪中的(de)犯罪停止形態問題(ti)
基于“部分行(xing)為承擔全(quan)(quan)體責任”的共(gong)犯處理原(yuan)則(ze):一人(ren)既遂,全(quan)(quan)體既遂。部分犯罪人(ren)成立中止的條件(jian):撤出原(yuan)因力(li)(li)。必須有效(xiao)阻止犯罪發(fa)生(sheng),物質原(yuan)因力(li)(li)可撤,精神原(yuan)因力(li)(li)難撤。
2、共同犯罪中的認識(shi)錯誤:按照(zhao)處理法律(lv)認識(shi)錯誤和事實認識(shi)錯誤的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