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會的定義與表現形式
非法集會是指舉行集會、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de)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xing),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po)壞社會秩序(xu)的(de)行(xing)為。
構(gou)成非法集會罪的三個條(tiao)件的表現形式:
1、舉行(xing)集會、游行(xing)、示威(wei)沒有(you)(you)依法申請(qing);或(huo)者(zhe)申請(qing)沒有(you)(you)被許可(ke);或(huo)者(zhe)沒有(you)(you)按照主管機關許可(ke)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xing)。
2、拒(ju)不(bu)服從解散(san)命(ming)令。
3、嚴重破壞社會(hui)秩序(xu)。
二、非法聚會的定義人數
根據(ju)我國相關(guan)法(fa)律規定,對于非法(fa)聚會來說并(bing)沒(mei)有嚴格(ge)的要(yao)求其構成違法(fa)的具體人(ren)數要(yao)求。一般(ban)三人(ren)以上的團伙行為(wei)(wei)都是屬于聚眾的行為(wei)(wei)。
三、非法集會罪的處罰
犯了非法集會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fa)律依據(ju):《中華人民共和國(guo)刑法(fa)》第二百(bai)九十七條 違反(fan)法(fa)律規定,攜帶(dai)武器、管(guan)制刀具或者爆炸物(wu)參加集(ji)會、游行、示威的,處三年以下(xia)有(you)期徒(tu)刑、拘役、管(guan)制或者剝奪(duo)政治(zhi)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