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被省(sheng)政府評為“安(an)徽省(sheng)非公有制(zhi)經濟先進婦女經營(ying)者”。
2000年,被(bei)市政府(fu)評為“十佳女企業家”,同年被(bei)市婦(fu)聯被(bei)評“三八紅旗手”。
2002年(nian),被(bei)市(shi)委市(shi)政府(fu)評為“市(shi)農村(cun)十佳(jia)致富(fu)帶頭人(ren)”,被(bei)省政府(fu)評為“安徽省勞動(dong)模范(fan)”。
2003年,被省農委評(ping)為(wei)“第二屆安徽省農村致富帶頭人”。
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fu)市企業(ye)家協會評為“市首屆十大優秀企業(ye)家”。
2006年(nian),被省(sheng)質(zhi)量技術監督局(ju)評為(wei)“質(zhi)量管理先進工作者(zhe)”,同年(nian)被省(sheng)糧(liang)(liang)食(shi)局(ju)評為(wei)“糧(liang)(liang)食(shi)產業化優(you)秀(xiu)企(qi)業家(jia)(jia)”,被中國糧(liang)(liang)食(shi)行(xing)業協會評為(wei)“第四屆全國糧(liang)(liang)食(shi)行(xing)業優(you)秀(xiu)創(chuang)業企(qi)業家(jia)(jia)”。
2007年(nian),被市政府評(ping)為“市首屆十大優秀中國特色(se)社(she)會主義事業(ye)建設(she)者” 。
2008年,當選“全國(guo)三八紅旗(qi)手”。
2010年,獲“全國勞(lao)動模范(fan)”稱(cheng)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