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被省政府評為“安徽省非公(gong)有制(zhi)經(jing)濟(ji)先進婦女(nv)經(jing)營(ying)者(zhe)”。
2000年,被(bei)(bei)市政府評為(wei)“十佳女企業家”,同年被(bei)(bei)市婦聯(lian)被(bei)(bei)評“三八紅旗手”。
2002年,被市(shi)委(wei)市(shi)政(zheng)府(fu)評為“市(shi)農村十佳致富帶頭人”,被省政(zheng)府(fu)評為“安徽省勞動模范”。
2003年,被省農委評(ping)為“第二(er)屆安徽省農村(cun)致富帶頭人”。
2005年,被市(shi)委市(shi)政府市(shi)企業家(jia)協會評為“市(shi)首屆十大優秀企業家(jia)”。
2006年,被省質(zhi)量(liang)技(ji)術監督(du)局評為(wei)“質(zhi)量(liang)管理先進工作(zuo)者”,同年被省糧(liang)(liang)食局評為(wei)“糧(liang)(liang)食產業(ye)化優秀企業(ye)家”,被中國糧(liang)(liang)食行(xing)業(ye)協會評為(wei)“第四(si)屆全國糧(liang)(liang)食行(xing)業(ye)優秀創(chuang)業(ye)企業(ye)家”。
2007年,被市政府(fu)評為“市首屆十大(da)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zhu)義(yi)事業建(jian)設(she)者” 。
2008年,當選“全國三八紅旗(qi)手”。
2010年,獲“全(quan)國勞(lao)動(dong)模(mo)范”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