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视频

網站分類
登錄 |    

電梯廣告的收益應該歸誰 電梯廣告收益可以抵消物業費嗎

本文章由注冊用戶 淺嘗不止— 上傳提供 2023-10-27 評論 0
摘要:對于小區電梯廣告費歸誰所有和《民法典》規定,小區業主對所購房屋單元享有專有所有權,對建筑物的外墻、電梯和樓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權。也就是說小區電梯的使用權和收益都應該歸于業主。同時,業主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物管公司無權擅自處分建造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權,物管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管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手續。那么電梯廣告收益可以抵消物業費嗎?一起到文中來看看吧!

一、電梯廣告的收益應該歸誰

小區電梯廣告收入該歸(gui)全體(ti)業主。

首先需要確定的(de)是,電(dian)梯是所(suo)有的(de)業主所(suo)享有的(de)使(shi)用收益(yi)的(de)權益(yi)。所(suo)以如果在(zai)電(dian)梯內部發生(sheng)一些經營(ying)方面的(de)行為的(de)話(hua),那么所(suo)產(chan)生(sheng)的(de)一系列的(de)收益(yi)都(dou)是全體的(de)業主來擁有的(de)。

《物(wu)權(quan)法》如(ru)下:

1、第七十條:業主對(dui)建筑(zhu)物(wu)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fen)享有所有權(quan),對(dui)專有部分(fen)以(yi)外的共(gong)(gong)有部分(fen)享有共(gong)(gong)有和(he)共(gong)(gong)同管理(li)的權(quan)利。

2、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rang)(rang)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xing)用房,其(qi)對共有(you)部分享有(you)的共有(you)和共同管(guan)理的權利一并轉讓(rang)(rang)。

3、《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利用(yong)(yong)(yong)物業(ye)共用(yong)(yong)(yong)部位(wei)、共用(yong)(yong)(yong)設施(shi)設備進行經營的(de),應(ying)當(dang)在征得相關業(ye)主(zhu)、業(ye)主(zhu)大會、物業(ye)服(fu)務(wu)企業(ye)的(de)同(tong)意后,按照(zhao)規定辦理(li)有關手續。業(ye)主(zhu)所得收(shou)益應(ying)當(dang)主(zhu)要用(yong)(yong)(yong)于(yu)補充專(zhuan)項維修資金,也可以(yi)按照(zhao)業(ye)主(zhu)大會的(de)決定使用(yong)(yong)(yong)。

該圖片由注冊用戶"淺嘗不止—"提供,版權聲明反饋

二、電梯廣告收益可以抵消物業費嗎

前文已經簡單了解了電梯廣告的收益是歸業主的,那么電梯廣告收(shou)益可以抵消(xiao)物業(ye)費嗎?

小區電(dian)梯(ti)內的(de)(de)廣告(gao)費(fei)可以抵(di)扣物(wu)業(ye)費(fei),首先電(dian)梯(ti)廣告(gao)用電(dian)是(shi)接(jie)的(de)(de)電(dian)梯(ti)電(dian)源,然后要看(kan)你們簽訂的(de)(de)《前期物(wu)業(ye)服務(wu)協議》里電(dian)梯(ti)用電(dian)的(de)(de)費(fei)用在物(wu)業(ye)費(fei)里還(huan)是(shi)另外繳納,一(yi)般協議未(wei)規(gui)定的(de)(de),電(dian)梯(ti)用電(dian)包含在物(wu)業(ye)費(fei)里。

網站提醒和聲明
本(ben)站為(wei)注(zhu)冊用(yong)戶提供信(xin)(xin)息(xi)存(cun)儲空間(jian)服務,非“MAIGOO編輯上傳(chuan)提供”的文(wen)(wen)章/文(wen)(wen)字均是(shi)注(zhu)冊用(yong)戶自主發布上傳(chuan),不代表(biao)本(ben)站觀點,版(ban)權歸(gui)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虛假信(xin)(xin)息(xi)、錯誤信(xin)(xin)息(xi)或任(ren)何問(wen)題,請及時聯系我們(men)(men),我們(men)(men)將在第一時間(jian)刪(shan)除(chu)或更(geng)正(zheng)。 申請刪除>> 糾錯>> 投訴侵權>> 網頁(ye)上相關信(xin)息(xi)的知(zhi)識產(chan)權(quan)歸網站方(fang)所有(包(bao)括(kuo)但不限于文字、圖(tu)片、圖(tu)表(biao)、著作(zuo)權(quan)、商(shang)標權(quan)、為用戶提(ti)供(gong)的商(shang)業信(xin)息(xi)等),非經(jing)許(xu)可不得抄襲或使用。
提交(jiao)說明: 快速提交發布>> 查看提交幫助>> 注冊登錄>>
發表評論
您還未登錄,依《網絡安全法》相關要求,請您登錄賬戶后再提交發布信息。點擊登錄>>如您還未注冊,可,感謝您的理解及支持!
最新(xin)評論
暫無評論
淺嘗不止—
注冊用戶-橙心誠意的個人賬號
關注
頁面相關分類
裝修居住/場景空間
生活知識百科分類
地區城市
更多熱門城市 省份地區
人群
季節
TOP熱門知識榜
知識體系榜